乡镇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 XX 镇深化殡葬改革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全力推进新农村乡风革命,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X 委办发〔2014〕70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X委办发〔2016〕42 号)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力整治全镇违建坟墓,遏制乱葬乱埋现象,推行节地生态葬法,联建镇安息堂。建立节地生态管理的工作机制,革除殡葬陋习,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县交办的两路两侧的坟墓。
(二)交通干线及通景公路两侧、百花村周边视线范围内影响景观的墓葬。主要包括:XX 省道、XX 省道沿线视线范围内的坟墓,北桥花海内的坟墓。
(三)需进行整治的公墓。XX、XX 等公路沿线村视线范围内的公墓
三、工作目标
(一)规划建设安息堂。根据县统一规划,联建镇安息堂 1 座,以镇政府为主体,在全镇联建安息堂,12 月底前完成选址、设计和政策处理,并争取启动建设。安息堂投入使用后所有公墓停止使用,所有骨灰进入安息堂安放。
(二)搬迁坟墓。搬迁的坟墓须迁入指定的公墓或安息堂。
(三)深埋坟墓。深埋要求将整座坟墓用泥土覆盖,以土生草,植树绿化,不留坟头、坟圈,只保留不超过宽 40CM、长 50CM 的斜置墓碑,要求基座前面不高于周边地面 10CM、墓碑倾斜角少于 15°。
(四)生态化改造坟墓、公墓。坟墓改造的标准是“墓碑小型化、去除水泥硬化、覆土种植绿化”,去除坟墓硬化设施,恢复山体生态; 公墓改造要求墓穴符合建设标准,通过绿化、改造等方式,使公路沿线看不见公墓。
(五)拆除违 规建造的空坟。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阶段( 2017 7 年 年 7 7月 月 1 1 日 —7 7 月 月 0 30 日)
1.召开班子会、镇干部会,建立 XX 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开展调查摸底。一是摸清重点整治范围各类坟墓情况和户主的思想动态,以村为单位制定一穴一档案一方案;二是摸清丧葬品生产加工、销售点情况;三是开展骨灰堂规划布局及选址调研。
3.研究出台《XX 镇关于印发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4.召开 XX 镇殡葬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会。参加人员为全镇各村书记、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计、老年协会会长,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殡葬改革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5.各村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一是建立各村殡葬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二是传达贯彻全镇动员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XX 镇关于印发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掌握政策;三是落实党员干部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做到摸底更清楚、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整治、涉及需整治农户户户有明确的党员干部联系。
(三)集中整治阶段( 2017 7 年 年 7 7 月 月 1 1 日 —8 8 月 月 1 31 日)
1、自行整治(7 月 1 日—8 月 21 日)。要求在 8 月 21日前自行迁移或生态化改造。
2、集中整治(8 月 22 日—8 月 31 日)。对县里统一交办的坟墓,在 8 月 31 日前没按照要求自行迁移或生态化改造的,由镇政府联合县相关部门及村委会统一组织整治。
3.丧葬用品市场整治。按照整治要求,对违法制造、销售丧葬用品的予以没收销毁;对违反规定超范围生产经营土葬坟碑或其它丧葬用品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相应处罚。
4.开展安息堂选址、政策处理、图纸设计预算、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5.强化安息堂安放管理,对违法违规安放骨灰行为“即查即处”,形成高压严管机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 201 17 7 年 年 8 8 月 月 2 22 日 —8 8 月 月 1 31 日)
对各村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和建立《XX 镇殡葬管理办法》《XX 镇殡葬专管员工作职责》《XX 镇村级民政协管员管理制度》《XX 镇安息堂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把今后的殡葬管理工作列入镇、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与工资、奖金分配相挂钩。做好资料整理归档,进行工作总结。
五、奖惩政策
(一)县奖补政策。对“两路两侧”视线范围内坟墓迁移安置的,迁入生态公墓的给予单穴 800 元、双穴 1400 元补助;实施火化寄存、待安息堂建成后迁入的,给予单穴 1000元、双穴 1500 元补助,完成生态化改造的,每穴补助补助500 元;已建公墓按照要求绿化的,按公墓规模大小视情给予 5000—10000 元补助。
(二)镇配套政策。
2017 年 7 月 30 日前,在县补助政策基础上,镇财政按1:1 配套补助;2017 年 8 月 21 日前,在县补助政策基础上,镇财政按 1:0.5 配套补助;逾期未整治的不予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周密制定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应整合干部力量,分工协作、责任到人,把殡葬整治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抓好落实。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大张旗鼓开展整治政策宣传工作,向群众讲清殡葬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使殡葬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积极做好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按规定开展整治,用实际行动说服教育群众
(三)强化考核奖惩。将殡葬整治工作纳入乡村干部考核,与报酬挂钩、与换届候选人确定挂钩。对殡葬整治工作不带头、不重视、不落实、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村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在换届时确定为不宜对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联系领导、驻村干部、村四委主职干部,扣减年度考核奖金(误工报酬)每人 1000 元。
(四)严肃工作纪律。镇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办理丧事活动的监督,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涉及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活动、丧事大操大办、违规建坟、不支持殡葬整治的,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并在换届选举中列为不合格的推荐对象范围。对不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在 8 月 21 日前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党员,根据《XX 镇落后党员管理办法》予以整转。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由镇纪委建议县纪委、监察局予以查处。
X XX 镇殡葬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组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 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 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