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中学对于公文拟稿、审核、签发、打印规定
安城中学 关于公文拟稿、审核、签发、打印的规定
一、拟稿,是公文办理的主要环节,是保证公文质量的关键。一般来说,是哪个部门主管的工作,就由哪个部门负责拟稿。拟稿应做到:
1、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必须完整、准确地体现领导意图,表明发文单位的态度,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逻辑清楚,重点突出。
3、结构要严谨,层次要分明,条理要清晰,文字要精炼,标点要准确,书写要工整。
4、注意行文关系,合理使用文种。请示问题要坚持“一文一事”,避免“一文数事”和在报告中夹带请求事项。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规范,时间要用公元纪年,并写明具体的年、月、日,引用其它公文应注明发文单位、发文时间、发文字号和标题。
6、同一公文中,数字字码的应用应前后一致,上报文件中的数目字,除发文字号、报表、序号、百分比、专用语和其他按规定可以使用阿位伯字码外,一般应用汉字书写和打印。
7、遣词用句要力求准确、规范,不要写不规范的字和生造的词语。在使用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并在括弧内加以说明。
二、审核,是将草拟好的公文稿送单位领导签发之前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工作,由拟稿部门的负责人和办公室指定的专
人负责,审核的重点是:
1、发文的目的是否明确,是否确有必要行文。
2、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提法是否同已发布的有关文件相衔接。
3、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体现了领导意图,提出的办法、措施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4、行文关系是否恰当,文种的选择是否合理。
5、涉及的部门是否已经过协商,意见是否一致。
6、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手续。
7、文字表述是否做到概念准确、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语法规范。
8、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密级、紧急程度、发布范围是否定得合理。
三、签发,是对公文内容的最终的确认,党、政公文,由书记、校长分别签发;处、室公文,由分管校长签发;上级单位的发文,未经公文制发单位同意,不得擅自翻印、复印、转载或汇编。
四、打印,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完成,要做到准确、清楚、整洁、及时,尤其要抓好校对等环节,确保公文的质量。
五、发文。党、政发文由办公室负责,处、室发文由处、室负责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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