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号附件:中铁一局电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中铁一局 电务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及其管理责任体系,规范规章制度的制订、审核、批准、发布、归档、修订、废止等工作程序和流程,保证规章制度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本部业务各部门(以下统称“各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管理等活动;涉及党务与群众工作制度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党群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规范、约束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相关管理活动且能够反复适用的管理类文件,不涉及专业技术类标准、规范、方案以及一般事务性或阶段性活动的文件或通知。
第四 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要求。
(二)必要、合理性原则:体现亟待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和不可或缺性,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乎常理。
(三)稳定、时效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管控模式等相适应,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和稳定运行,并随内外部环境变化和经营管理需要,及时更新。
(四)系统、精简性原则:与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控体系或其他管理体系要求统一协调,同一业务事项尽量在同一规章制度内规范,一个规章制度涵盖和满足不同管理体系的要求,避免分散、交叉、重复、冲突、遗漏。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规章制度建立与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重大规章制度进行审议决策。
第六条
各部门是规章制度建立与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遵循“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对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管理全过程承担第一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履行规章制度的立项审批手续。
(二)组织规章制度的编写与评审工作。
(三)启动发文流程,履行批准与发布程序。
(四)组织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监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落实相关考核与奖惩规定。
(五)定期实施规章制度后评估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与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第七 条
发展部负责规章制度的立项审核以及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审核,主要审核:规章制度建立(修订或废止)的必要性、合理性,规章制度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之间的统一协调性、系统性。
第八条
法律部负责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核。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发文流程的处理以及文件资料动态表的定期发布工作。
第十条
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能或需要本部门配合执行的相关内容。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十 一 条
规章制度的建立必须遵循立项、编写、评审、批准、发布、归档、执行、评估、修订、废止等管理程序。
第十二 条
立项:责任主体部门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识别和确定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等需求,填写《规章制度立项审批表》(附件 1),说明规章制度建立的目的或修订(废止)原因,并根据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提出是否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建议,报送发展部审批立项。
第十三 条
编写:立项批准后,责任主体部门在充分收集信息、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组织规章制度的编写工作。针对涉及跨部门职责的规章制度,责任主体部门应组织成立编写小组,牵头组织编写工作,相关部门参与并协助完成。
第十四 条
评审:规章制度初稿编写完成后,责任主体部门应组织对初稿实施评审。
(一)部门内评审:责任主体部门首先内部对规章制度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
(二)部门间评审:责任主体部门内部评审完善后,形成
征求意见稿,未涉及跨部门职责的规章制度,提交发展部和法律部审核;涉及跨部门职责的规章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统一意见、修订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三)职代会审议: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四)领导层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针对涉及战略管理、投资、“三重一大”等重大规章制度,责任主体部门按照相关会议程序,形成议案,提交其相关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十五 条
批准与发布:责任主体部门履行完成相关评审与审议程序后,根据评审与审议意见,修改送审稿,形成定稿,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发文流程》履行批准与发布程序。
第十六 条
归档与管理:按照相关档案管理办法及《公文处理及文件控制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识别管理办法》及相关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 条
执行与监督:规章制度发布后,责任主体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组织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监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相关考核与奖惩规定。
第十八 条
定期后评估:各部门每年四季度应定期实施规章制度后评估工作,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对本部门
规章制度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实施评审,及时修订或废止已不适用的规章制度。
第十九 条
修订: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责任主体部门应及时组织对规章制度实施修订,修订程序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一)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发生变化,规章制度与有关规定相抵触时。
(二)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管控模式、经营范围和业务流程发生变化,规章制度与之不相适应时。
(三)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通过定期后评估或内外部审核检查(如管理体系内外审、内控评价)发现制度存在设计缺陷时。
(四)“试行”或“暂行”超过一年的。
第二十 条
废止: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责任主体部门应即行废止相关规章制度,废止程序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一)有关法律法规废止,规章制度无继续施行必要时。
(二)公司发展战略、管控模式、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规章制度已不适用或规定事项已不存在时。
(三)规章制度的修订版已发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
信息发布:根据规章制度变化情况(新建、修订、废止),各部门定期(半年)填写《文件资料动态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各部门《文件资料动态表》,内网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具体按《公文处理及文件控制管理办法》
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识别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 章
结构体式 与编写要求 第二十二 条
规章制度的结构体式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按以下两种形式选择确定。
(一)章条式:适用于内容比较复杂的规章制度,结构层次由大到小按章、条、款、项依次排序。
1、章:是正文层次中的基本组成部分,从“第一章”开始编号,编号依次连续;第一章是总则,一般写总体性、原则性的内容;中间各章是分则,按工作程序或逻辑顺序分条列项;最后一章是附则,列示有关需要说明的事项。
2、条:是章的细分单元,从“第一条”开始编号,编号不受章节限制,依次编号,跨章连续。
3、款:是条的细分内容,使用带括号的中文数字如“(一)”表示,在条内各款依次编号,跨条不连续。
4、项:是款的具体内容,使用阿拉伯数字如“1”表示,在款内各项依次编号,跨款不连续。
(二)条款式:适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只分条目不分章节,结构层次由大到小按“1、1.1、1.1.1……”依次排序,列示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第二十三 条
规章制度的内容根据需要自主确定,主要包括制定的目的、依据和原则、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与配合部门及主客体的职责、工作程序、解释权、生效时间等。
对涉及内控体系要求的规章制度,必须按内控体系要求编制流程图及流程说明,作为该制度的必要附件,实现与内控体系的有效对接。
第二十四 条
规章制度的编写要求文字表述概念清楚、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合理、语言简练,对于具有特定含义或专业性强的名词和术语应进行专门解释。
第五 章
附则
第二十五 条
各基层单位或项目部应加强规章制度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酌情制定或转发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 条
本办法由公司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 条
本办法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
1、规章制度立项审批表 2、规章制度评审表 3、规章制度管理流程
附件 1 1 :
规章制度立项审批表
拟订制度名称
责任部门名称
承 办 人
拟完成时间
联系电话
立项审批类别:
□新建
□修订
□废止 基本情况说明:
1、新建:说明目的、必要性、依据、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是否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2、修订:说明修订原因、修订依据、新老制度的主要变化;是否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3、废止:说明废止原因;该规章制度是否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发布的。
审核意见 责任部门:
负责人:
日期:
发展部:
负责人:
日期:
附件 2 2 :
规章制度评审表
拟订制度名称
责任部门名称
承 办 人
拟完成时间
联系电话
制度主要内容:
简述说明目的、必要性、依据、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评审意见及建议(可续纸):
填写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在相应条目后附带签名及时间。
评审流转签字 部门签字:
附件 3 3 :
规章制度管理流程
1. 流程目标
阐述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管理等相关程序,旨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及其管理责任体系,保证规章制度的建设质量。
2. 适用范围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机关本部业务各部门
3. 相关政策和制度
【AR01】本办法
4. 流程图
责任主体部门经办人发展部经办人/负责人输出文档立项申请0101开始规章制度立项审批表01输出文档04050607规章制度评审表06/07总经理办公会议案和决议11文件资料动态表17 规章制度管理流程负责人法律部经办人办公室经办人相关部门经办人工会经办人/职工代表职代会职代会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 责任主体部门 发展部 输出文档 法律部 办公室 相关部门 工会 职代会 总经理办公会审核02审批03组织编写04部门评审05是否跨部门系统性、协调性审核06合法性审核06专题会议07提出意见07提出意见07提出意见07是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会议讨论提出意见08协商确定09修订完善10是否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发文流程审议110203提出意见07结束执行监督定期评估12修订/废止废止申请13审核14审批15提交审议呈报动态表16发布文件资料动态表17否是是否是否废止修订
5. 流程说明
编号
流程步骤
责任岗位/ / 人员
流程步骤描述
输出 文档
流程说明:
适用于公司机关本部业务各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管理等活动。
总经理办公会是规章制度建立与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重大规章制度进行审议决策。
业务各部门是规章制度建立与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遵循“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对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管理全过程承担第一责任。
发展部负责规章制度的立项审批以及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审核。
法律部负责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核。
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发文流程的处理以及文件资料动态表的定期发布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能或需要本部门配合执行的相关内容。
01 立项申请 责任主体部门 经办人 责任主体部门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识别和确定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订需求,经办人填写《规章制度立项审批表》,说明规章制度建立的目的或修订原因,并根据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提出是否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建议,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EF01】
《规章制度立项审批表》 02 审核 责任主体部门 负责人 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审核《规章制度立项审批表》,主要关注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订需求是否合理,原因理由是否充分,是否需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提交发展部审批。
03 审批 发展部负责人 【C01】
发展部经办人审核《规章制度立项审批表》,主要关注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订需求是否必要,是否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填写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反馈责任主体部门。
04 组织编写 责任主体部门 经办人 立项批准后,责任主体部门在充分收集信息、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组织规章制度的编写工作。涉及跨部门职责的规章制度,责任主体部门应组织成立编写小组,牵头组织
编号
流程步骤
责任岗位/ / 人员
流程步骤描述
输出 文档
编写工作,相关部门参与并协助完成。
05 部门评审 责任主体部门 负责人 规章制度初稿编写完成后,责任主体部门首先内部对规章制度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如规章制度未涉及跨部门职责,则转入步骤 06;涉及跨部门职责,则转入步骤 07。
【EF06/7】
《规章制度评审表》 06 审核 发展部、法律部 经办人 【C02】
发展部审核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主要审核:规章制度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之间的统一协调性、系统性。
法律部审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发展部、法律部经办人根据审核情况,提出部门评审意见。
【EF06/7】
《规章制度评审表》 07 组织专题会议 责任主体部门 负责人 【C03】
责任主体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相关部门审核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能或需要本部门配合执行的相关内容,提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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