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五金塑胶有限公司门禁制度
捷安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门禁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值晚班时,更要警惕外人的“调虎离山计”,无论发生何种情况,都至少要留一人在门卫室值班。
2、随时遵守并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通告》各项内容,配合本公司之管理人员各项工作。
3、本厂职工进出公司须佩戴厂牌以便保安识别,若有未佩戴厂牌或厂牌相片与姓名不符或持未盖公司印章厂牌者,一律不准进入本公司,不听劝阻者一律记记过论处。
4、职工必须按指定出入点出入,不可带外人进公司,违者做警告以上论处。
5、职工上班期间离开厂区外出,必须持有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放行条》,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禁止其外出(放假、请假、工伤情况除外,当事人解释清楚—保安作好登记—人力资源部稽查)。
6、职工携带物品出厂时,一律须填写《放行条》,私人物品由人力资源部签名的《放行条》可以放行;公司物品由副总级以上职员签名的《放行条》可以放行(如有不检查之行李出厂区,本公司将追究当值保安责任);未开《放行条》擅自带物品离厂者,按情节记通报批评以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以盗窃论,送公安机关处置。
7、 有外来人员因公入厂(如供应商、面试者),公司人员须礼貌地接待,用内线电话呈报相关部门当事人批准后,方可发放“来访证”让来访者进入。
8、如有人员纠众聚集于本公司门前妨碍出入者,保安应予以劝阻并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处理。
9、每天凌晨 24:00 时至早上 6:00 时,非特殊原因不得进出工厂大门(如因加班太晚而需进出 者,可将进出时间往后顺延 1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