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焚烧垃圾通告,菁选2篇(范文推荐)
禁止焚烧垃圾通告1 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止焚烧垃圾通告,菁选2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禁止焚烧垃圾通告1
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
二、严禁在古冶区域范围内焚烧各种垃圾和其它废物,所有垃圾等可燃物都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三、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落实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当场固定证据,对于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环保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于非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城管局依照《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分局要加大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可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15-35100xx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11月25日
禁止焚烧垃圾通告2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乡各村严禁焚烧各类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所有可燃物垃圾都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区的管理,积极落实禁烧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治理。要做好宣传和督导工作,让禁烧成为自觉行为,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焚烧垃圾的行为。从即日起,因焚烧垃圾造成严重危害的将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进行全县通报。
xx县xx乡人民*
6月16日
推荐访问:焚烧 通告 禁止 禁止焚烧垃圾通告 菁选2篇 禁止焚烧垃圾通告1 禁止倒垃圾的通告 禁止乱放垃圾通知 垃圾焚烧处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