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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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县各级扶贫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走访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从制度上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村要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监测范围,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
二、监测范围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一般农户)。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标准。2021年省定监测线确定为6500元。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户,应当纳入监测范
围:
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的;
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
符合以上条件,但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范围:
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乘用车辆的;
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拆迁除外);
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较高的;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依法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计算周期为农户发现月份的上年度本月到本年度上月。
(三)监测内容。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
三、监测对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