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监察厅 云南省卫生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
云文市〔2007〕8号
(2007年2月15日)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文化部等十四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网吧及网络游戏监管工作
近年来,我省网吧及网络游戏的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经营秩序大为好转。但是,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黑网吧、网上传播有害信息、非法网络游戏等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全省网吧及网络游戏市场状况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应当深刻认识管理好网吧及网络游戏市场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强化日常监管,认真整治网吧及网络游戏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全省网吧及网络游戏市场秩序。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坚决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各州、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适用罚款处罚的,由州、市文化行政部门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具体量化,但网吧每次接纳1名未成年人的罚款处罚不得低于每人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距离中小学校不足200米的网吧,发证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搬迁。
(二)坚决取缔黑网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对黑网吧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查、决不给黑网吧藏身之地。文化、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取缔黑网吧的工作。对从事黑网吧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即电脑主机、显示器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对“电子竞技俱乐部”、电脑服务部、桑拿洗浴中心、歌舞娱乐厅、茶室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三)坚决打击非法网络游戏。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许可,对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查处。要加强对网络游戏运营商的培训,宣传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做到依法设立游戏经营单位,规范游戏经营行为。对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和通信管理部门查处。对网吧、校园上网场所、公益性上网场所和其他公共上网场所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网吧应当严格执行实名上网登记制度,相关部门对未按照要求执行实名上网登记制度的网吧应当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强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私服”、“外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经营“私服”、“外挂”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授权、受委托实施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使用非法下载或者未经授权播放影视作品的网吧。
(五)坚决打击倒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凡是没有对应经营场所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年检,对倒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坚决杜绝涂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对经营者涂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记载项目的,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管理部门擅自涂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控制总量、限制规模,进一步整合现有网吧市场
2007年全省范围内不再增加网吧总量,停止连锁网吧经营门店的审批,已经取得云南省文化厅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的连锁网吧经营门店,须在2007年6月30日内完成筹建工作,逾期将不予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营者自己承担。
目前既要控制网吧经营场所数量,也要控制现有网吧的计算机台机数,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不得为现有网吧增加计算机设备。对经营者擅自增加计算机台数的,超核准部分按照云南省文化厅、公安厅、工商局发布的公告要求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没收。
对2007年2月15日以后违反规定为经营场所增加计算机台数办理手续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积极鼓励现有网吧之间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合作,整合现有网吧资源。变更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地址的网吧,必须报经州、市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昆明市四个主城区只能在本辖区内变更经营地址,不能跨区变更。
四、疏堵结合、打建并举,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大对网吧日常的巡查力度,提高检查频率。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昆明市主城区网吧的检查和对其他州、市网吧的抽查每年不得少于1次;州、市文化行政部门对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的网吧的检查和对其所辖县(市、区)网吧的抽查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网吧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文化行政部门履行日常检查工作时应当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同时责令被检查人做好被检查记录。
对现场检查结果实行违法公示、对有违法记录的网吧建立黑名单制度。被处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的名单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向全省进行公示;被处以停业整顿的网吧的名单由州、市文化行政部门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向该辖区公示;受到其他处罚的网吧的名单由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向该辖区公示。凡违法被公示,除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外的网吧都应当列入当年违法经营的网吧黑名单,作为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
对校园上网场所和公益性上网场所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管理权限对校园上网场所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并向同级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提供登记备案信息。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据管理权限对文化馆(站)、图书馆、青少年宫、青年活动中心等开设的公益性上网场所实行登记备案。
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学校、共青团组织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对严重沉迷网络游戏的末成年人,要积极进行心理矫治。充分发挥学校上网场所和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公益性上网场所的作用,满足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需求。
积极推进绿色网吧建设试点工作,在昆明市盘龙区绿色网吧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
继续推行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强对网吧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推动省、市、县各级网吧行业协会的建立,实现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积极探索和尝试利用技术手段和措施对网吧和网络游戏的管理。
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沟通、情况通报、文书抄告、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齐抓共管。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监督、保障执法经费,使网吧及网络游戏市场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云南省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为云南省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协调小组,增加省监察厅、卫生厅、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省综治办、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为成员单位,各州、市、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加强协调工作。
上级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监督,对网吧市场存在严重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应当予以曝光。监察机关应当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网吧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网吧经营、为违法经营网吧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违法的行政执法人员,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取消其执法资格。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文化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实际,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确保本地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所需经费。
◇责任编辑 王世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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