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农机安全监理装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1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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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汶政采询0 [2017]70 号
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农机安全监理装备采购项目
询
价 价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印制 二〇一七年十月
本采购文件经我单位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公章:
时间:
2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组织机构)受局 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农机安全监理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
汶政采询0 [2017]70 号
二、 招标项目:
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农机安全监理装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共 共 1 包:
第一包:
农机安全监理装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10 万元。
详见第四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未在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投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询价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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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报名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自 公告之 日起到 7 2017 年 年 1 11 月 月 3 3 日在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wenchuan.gov.cn )领取,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领取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 (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吴伟
15982093859)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7 17 年 年 1 11 月 月 6 6 日 上午 0 10:00 点整 (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汶川县财政局 旁)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
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3558586005
十二、采购组织机构: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旁)
项目负责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7-6228581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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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询价采购投标人须知 询价采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农机安全监理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汶政采询[2017]70 号 2 采购单位:
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采购组织机构: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机构地址: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旁)
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 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每包 1-3 家 5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日内; 交货时间:合同中约定。
交货地点:
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
6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100 天 7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报价表一式两份。
8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9 投标人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3 3 天前按询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
1 1 、涉及询价文件中的特殊资格条件、资质、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疑问、澄清,投标人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人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2 2 、涉及第1 1 条以外的其他疑问、 澄清,投标人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
10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各个程序环节负有全面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川财采【2010】58 号)等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的质疑书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一、总
则
1. 适 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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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本次招标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2.2 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 报价
1 4.1 按照询价小组的通知报价;
4.2 投标人应以“包”为投标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投标。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
4.2 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设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使用,质保期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等。
4.3 投标人应在报价书中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出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6)按照以上办法处理,总价金额发生变化的应当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 报价书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必须按询价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2 在开标时,对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没有到账的供应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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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在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退还。
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 投标有效期
6.1 自开标日起 100 个日历天,报价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二、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本询价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询价文件的答疑、解释
8.1 投标人有权要求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询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
8.2 投标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 3 个工作日前按询价公告或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正式文件通知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更正、修改的问题,将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个工作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留意查阅。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查阅相关澄清、更正、修改,由此造成的结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 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10.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0. 报价文件构成
10.1 资格性报价文件:
10.1.1、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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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3、声明 10.1.4、资质证明文件 10.2 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
10.2.1、技术部分 10.2.2、技术规格偏离表 10.2.3、质量、服务承诺
10.3 报价文件需按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分别胶装成册。
10.4 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10.5 投标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0.6 投标人不得在未书面征得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询价文件的构成部分、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报价文件在评标时被认为是未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1. 报价文件印制和签署
供应商获得询价文件后,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在报价文件中报价。
前款所称报价文件分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两部分,分册胶装。资格性报价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询价。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报价文件为准。
11.2 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报价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3 报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11.4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1.5 报价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第三章第 3 条备注规定的除外)
11.6
报价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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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分包胶装。
12.2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2.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2.4 投标文件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12.5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4 条规定除外)
1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 所有报价文件(包含单独密封的报价书)都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14. 迟交的报价文件
14.1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报价文件并原封退回。
15.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 13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16. 报价文件的澄清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需要供应商对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询价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报价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