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环保局责任清单
XX 县环保局责任 清单
部门名称:XX 县环境保护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 股室 室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 办公室
开展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法规宣教股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法规宣教股
承办 “六·五”环境日等相关纪念日的重大主题活动 法规宣教股
2 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大气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本县生态保护规划 负责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编制、申报、评审、督查、跟踪管理及绩效评价 规划财务处
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劳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规划财务处
负责全局财务工作制度、预算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财务预、决算的执行及机关财务审核管理负责总工会、统计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规划财务处
负责制定全县大气实施方案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考核,指导、协调乡(镇)政府和各部门落实实施方案 大气办
负责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 综合管理股
3 负责推动本县减排目标落实。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负责全县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并实施统一的监管 综合管理股
负责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督办、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综合管理股
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综合管理股
负责全县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总量的核定; 综合管理股
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 综合管理股
做好排污许可证审批管理工作 综合审批股
开展排污企业按证排污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 环境监察大队
4 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开展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县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综合审批股
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 综合审批股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的核发 综合审批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申请收集危险废物)
综合审批股
文件。指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限环保系统的自然保护区)
综合审批股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 综合审批股
5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综合管理股
提出新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 综合管理股
6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承担县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管理 水源地保护工作 综合管理股
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 综合管理股
组织开展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综合管理股
做好排污申报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做好排污收费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7 拟订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计划以及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大气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负责烟粉尘治理工作的监管,负责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负责对全县《大气污染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
拟订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控制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和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 大气办
负责组织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治理工作 大气办
负责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 大气办
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实施“黄标车”限行 大气办
淘汰不符合规定的燃煤小锅炉;加快现有企业和新建项目脱硫和除尘的改造,减少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排放总量 8 负责辐射安全工作 配合市环保局辐射科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 监管股
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事宜 监管股
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监管股
负责辐射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 监管股
9 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 环境监察大队
指导、规范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制定本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应急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环境监察大队
10 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负责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环境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环境监测站
负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及实验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环境监测站
组织开展有关委托环境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开展工作 环境监测站
负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环境监测站
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环境监测站
11 承办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办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相关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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