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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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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2018 年,我厅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推进放管结合,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智能监管,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公路、航道、港口等基础设施得到有效维护,道路、水路建设及运输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环境得到了优化和改善,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满意度大幅提高。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18 年省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 号)及《港口法》修订情况,取消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2 项。对取消的事项,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和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省级通用目录,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二是根据《AA 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248 号),4 项行政许可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其中2 项依法下放实施,2 项采取委托方式实施。在充分研究协商的基础上,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提供加盖审批章的空白格式文本,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及责任等。对承接部门及其业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将调整实施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证书及标准化指南等进行对接,及时完善有关事项审批标准、办事流程,并对调整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总体效果良好。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强市放权工作部署,遵循协同放权、成本效益、依法改革、风险可控的原则,研究新一批强市放权事项目录,提出调整、下放实施省级行政职权共 7 项意见和建议。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按照省关于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有关要求,我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已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机构性质、服务时限等要素。我厅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共 8 项,均与我厅及所属的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等脱钩,实行市场化运作,由市场定价,并全部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信息完善和审核发布工作。

 3.规范全省各级行政权力事项情况。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以《AA 省规范行政权力通用目录工作手册》为指引,梳理本系统全省范围通用的行政权力事项,编制省、市、县三级通用目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确

 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等 8 大类共 553 项,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录入省行政权力标准化梳理系统。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分别通过本级政府及本单位公众网向社会公布。

 4.行政许可事项“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情况。按照“十统一”标准化编制梳理要求,完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目录和实施清单的编制,录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各事项要素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完成自建的 4 个省垂直业务系统(港口、港航、路政、运政)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对接。

 5.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情况。2018 年我厅行政许可事项 60 项(含子项),全部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入驻率 100%。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但未实现全流程进驻的事项 1 项,因内容涉密,不宜网上办理。“危险化学品港口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包含公路工程专业丙级,以及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认定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认定 5 个子项)使用国家垂直系统,暂未能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6.上网办理情况。2018 年我厅行政许可事项,除 1 项涉密外,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上网办理率 98.33%。

 7.事项办结情况。2018 年受理申请 3933 件,全部办结,办结率 100%;其中网上申办业务 3929 件,网上办结率 100%;超期办结 1 件,超期办结率 0.025%。因不符合许可条件不予许可 540 件。

 8.跑动次数情况。我厅 2018 年行政许可事项中,现场跑动次数为 0 次的事项 33项,占网上办理事项总数(59 项)55.93%;到现场跑动次数为 1 次的事项 26 项,占网上办理事项总数(含子项)44.07%。全部事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9.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2018 年我厅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 59 项,厅本级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率 100%。其中,“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委托广州、深圳市有关部门实施,委托广州市港务局实施的部分 2018 年暂未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10.通过“粤省事”等移动终端办理情况。因许可涉及的技术资料较多、较复杂,且部分涉及国家垂直系统,暂未提供“粤省事”等移动终端办理。

 11.公开公示情况。我厅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在 AA 政务服务网公布了详细的办事指南,除涉密事项外,办理进度和审批结果均在我厅公众网公示,公开事项数 59 项,占应公开事项总数的 100%。委托地市实施的许可事项也进行了公开和公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2.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2018 年新制定监管制度 7 项,涉及路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港口、水运及道路运输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 50 项。一是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将原省公路管理局、省航道局、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归我厅,逐步理顺监管职责,对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业务领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AA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路政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细则》《AA 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航道行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AA 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抽查主体和职责、抽查对象和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修订随机抽查程序及具体工作要求,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各相关领域检查人员名录库。二是进一步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制定《AA 省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AA 省水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建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含专家库),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实现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三是制定《AA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港口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地市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形成行业管理闭环。四是批准实施《AA省航道事务中心航道监督检查技术服务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各级航道事务中心人员、技术优势,重点加强对在建项目的随机检查,做到对涉航工程建设监管的全覆盖。

 13.开展监管情况。一是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全系统巡查航道逾 18 万公里,监管核查涉航建设项目 430 个,联合省航道事务中心抽查涉航项目 20 个,发现问题并责令建设及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 次;对在建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常规质量监督检查并发出反馈意见书 92 次;对全省 44 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出反馈意见书 44 次;对 12 个在建省管重点水运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出反馈意见书 29 次;对全省 11 家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17 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并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 21 家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进行了定期检查和资质延续检查,审核监理从业人员岗位登记 379 人次和业绩登记 279 人次;

 对省管高速公路(广州、深圳市除外)路段辖区内的路政许可,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被抽查路段辖区内路政许可数的 70%;对汕头、阳江、揭阳、河源、江门等 5 个地市范围内在建公路项目抽查 32 家;水运建设市场抽查企业 6 家;对广州、湛江、清远等 9地市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抽查 15 家。二是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牵头组织督查组,联合海事、渔业等部门对韶关、清远、佛山等地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排查水上运输作业安全隐患,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跨部门联合抽查,深化了各部门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强化结果公开,各业务领域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业务办理系统如“AA 省港航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四是在业务办理系统中增加信用信息管理模块,并与全国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推进抽查结果信息和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2018 年未发生监管失职事故。

 14.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一是创新执法模式,在总结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启动“AA 省交通综合行政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工程,并于 2018 年 11月 6 日全面启动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目前已建成监测点 47 个。对多次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未接受处理的车辆,纳入“黑名单”管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打击“黑名单”车辆专项行动,实施精准打击。2018 年四季度,我省高速公路货车超限率约为 1.1%,比全面实施非现场执法前下降约 75%,超限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方式,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开发建设智慧航道系统,利用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对航道巡查和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管。三是实施“互联网+监管”,完善 AA 省港航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方法,实现监管现代化。四是完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实施“信用双公示”;健全交通运输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主体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评价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对全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等开展信用评价并公开发布评价结果,2018 年完成信用评价企业近 6000 家、从业人员近 50 万人。不存在对地方政府开展考核达标、评比表彰等情况。

 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四)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主动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信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新公

 共服务方式。

 15.事项办结率情况。2018 年公共服务事项 5 项,均为查询类便民服务,社会公众无需申请,点击查询即可获取相应的服务信息和数据,无申请量、办结量及办结率数据。

 16.事项办理效率情况。我厅公共服务事项均为即办件,即时点击即时获取,无超时办结事项。

 17.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情况。梳理完善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 年保有公共服务事项 5 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已梳理和公布办事指南的事项数占比 100%。

 18.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率 100%,事项网上办结率 100%,均为网上即时办理,现场跑动次数为 0。

 (五)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9.开展减证便民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全面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类证明,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试验检测人员学历证、试验检测人员职称证、试验检测人员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医保证明)、试验检测人员检测证书等 5 项证明予以取消,并向社会公告,对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公布新的办事指南。无违法增设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的情况。

 20.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积极配合落实省政务信息资源编目信息和更新机制,提供有效共享数据,除交通运输部管理的信息系统外,其他数据已提供共享。完成业务系统与省电子证照系统接口对接工作,“电子证照”的推送正在对接中,即将由测试环境切入正式环境。

 21.提高服务质量情况。一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复查审核工作程序》等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实现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办理。二是积极探索、优化服务方式,采取电话预约办理、网上自助办理、支持物流快递邮寄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少跑路;实施“容错受理”,对部分存在错漏的非关键性材料,实行先行受理,在办理过程中由申请人进行补充改正;对相关咨询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主动提供服务,为建设单位在工程通

 航标准应用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在设计阶段确定合理的通航标准,以利项目实施。三是推行网上审批和阳光政务,接入效能监察,加强对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监督监控,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四是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服务,使业务受理下沉到市、县办事窗口,切实提高服务基层、群众(企业)、相关部门能力水平。

 22.优化办理流程情况。实行网上申办的许可事项,全部编制办事指南、绘制办理流程图,在网上统一受理平台公布,并留有相应负责人联系方式,方便申请人咨询。启用“AA 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用于许可的受理、决定等审批环节,以及后续许可证件的颁发和管理,减少内部办理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跨层级事项扁平化办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认定”等 14 个事项继续委托地市实施,申请人可直接在所在地承接部门办理。

 23.精简办事材料情况。一是通过数据共享、材料复用等方式,公路路政许可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涉路工程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二是加大申请材料清理减并力度,航道许可、水路运输 7 项许可事项压减申请书、身份证明、建设依据和相关协议等办事材料 11 件,做到所有申请材料均有法律依据,所有申请材料均对审批有实质性作用,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包含本部门的证照和批文。

 24.缩短办事时限情况。我厅进驻省政务服务网许可事项 59 项,承诺时限低于法定办理时限 34 项,占全部事项的 57.63%,其中 3 项许可事项为即办件(承诺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部门事项平均办事时限低于承诺办事时限的比例在 15%及以上的 19 项,占全部网上办理事项的 32.2%。

 三、取得成效 25.实施效果。2018 年,我厅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省级行政许可 2 项,委托、下放省级许可事项 4 项,申请人可直接在注册地或所在地相关承接部门办理,便民程度极大提高。切实推进放管结合,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路、航道、港口等基础设施得到有效维护,道路、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行为更加规范,基本达到了设立行政许可的预期效果。大力推进智能监管,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满意度大幅提高。

 26.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过全面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便民程度明显增强,服务水平大大提高,服务对象对

 我厅各项行政许可事项认可度和满意度均较高,尤其对我厅路政许可窗口的服务给予了高度肯定,先后送来 4 面表扬锦旗。全年不存在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行政审批零有效投诉。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各许可事项的名称、办理层级以及网上办事平台均有所变化,申请人对平台的使用还不够熟悉。

 (二)国家垂直系统对接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利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监理资质许可网上办理功能积极推行监理资质网上审批,实现利企便民,提升服务水平。如何实现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AA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行政许可办理效率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部分许可事项,如“大件运输超限许可”存在征询交管部门意见时间较长以及收费通道通行能力不足等问题,当前办理效率仍不能满足群众迫切需求,在简化办理流程、信息化、智能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加强宣传,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流程,鼓励和引导申请人利用网上办事平台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建议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进一步优化操作,如在申请人在无法找回账号和密码的情况下,提供重新注册的途径。

 (二)积极协调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解决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我省统一网上办事平台的数据填报、审批流程互通等相关技术问题和政策问题,推动两网对接,实现利企便民。

 (三)针对群众迫切需求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生产和运输需求,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与大件运输企业沟通机制,增进了解。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规范大件运输征求意见的内容、方式和时限,简化、优化审批流程,以达到降本增效、便企利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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