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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收费站清理整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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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局收费站清理整顿讲话

 同志们:

 全国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工作座谈会已经召开一天半了。昨天,各省、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汇报了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广东、吉林、湖北、河南、四川五省还介绍了他们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今天上午,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会议又进行了分组讨论。刚才,三个小组的召集人汇报了各小组座谈讨论情况。总的来看,这次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议题集中,气氛热烈,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献计献策,既交流了经验,互通了信息,又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也检查了各省、区、市的工作进展情况。可以说,会议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开得非常成功。

 下面,结合各省汇报的情况和大家在座谈讨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国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 1984 年 12 月国务院第 54 次常务会议出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以来的近 20 年,是我国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历史上速度最快、规模最大、成就最为突出的一段时期。收费公路政策的实施,对于缓解公路建设资金严

  重不足的矛盾,改善我国路网结构,提高路网技术水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目前已建成的高等级公路中,所有的高速公路、80%的一级公路、44%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得以实施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短短的14 年时间内,建成了位居世界第二、长达 2.5 万多公里的高速公路,年均增长里程达 1800 公里,走过了发达国家一般需要 40年才能完成的发展历程。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也保持了年均 29%和 14%的增长率。可以说,如果没有“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就没有我国公路交通事业兴旺发达的今天。因此,“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是促进我国公路交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策。过去我们成功地运用这一政策,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今后仍然要坚持这一政策,以实现公路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根据部初步统计,截止 20*年底,全国共有收费公路里程124614 公里,收费站点 4294 个,其中公路收费站 3875 个,桥隧收费站 419 个。按经营性质分,经营性收费公路 26748 公里,收费站点 1205 个,分别占收费里程的 21.5%、总站点的 28.1%;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 97866 公里,收费站点 3089 个,分别占收费里程的 78.5%、总站点的 71.9%。

 在看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对我国公路建设起到巨

  大促进作用的同时,对收费公路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保持十分清醒的认识。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规模大、站点多。收费公路总里程突破 12 万公里,已占到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的7%;收费站点达到 4200 多个;二是收费公路等级不合理。二级收费公路占收费公路总量的 63.4%,占收费站点总数的 55.3%,更为严重的是三四级公路和其他收费公路还占 2.9%;三是收费站点设置不合理。收费站点基本上以县(区)行政区划来设置,不少地方过多过密,个别地方收费站的间距相隔只有十几公里甚至几公里;四是违法设站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有的地方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就擅自设站收费,有的地方已还清贷款或者收费期限届满,却不愿撤站和停止收费;五是部分收费路段的收费标准过高,一些地方在确定及调整收费标准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随意性较大;六是少数地方在转让公路收费权时,不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的批准,违法转让,擅自延长收费年限,带来许多后续管理问题;七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地区和不同技术标准的收费路之间差异性较大;八是在收费资金管理、核算、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到位,个别地方的收费成本较高,非生产性开支比重大,甚至存在着收费养人的现象。

 上述八方面的问题,有些是局部现象,有些则带有一定的共

  性和普遍性,还有一些问题涉及到深层次矛盾,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当然,收费公路作为发展和改革中出现的新鲜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但是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影响了收费公路的健康发展,有损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政府特别是交通部门的形象,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对待这些问题,我们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夸大矛盾,应该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正确把握我国收费公路发展过程中所处的特殊环境,用发展的眼光看现状,用发展的观点去认识,用发展的思路去解决。

 二、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去年 4 月 15 日国办发 31 号文件出台后,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于 11 月 5 日颁布了实施意见,12 月 5 日又召开了全国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电视电话会议。根据 31 号文件和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部在今年初又印发了《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指导意见》。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这“三个文件一次会议”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并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有些省还召开了全省性的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积极主动地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特别是广东、湖北、四川、吉林等省,行动快,动手早,

  从去年开始就分期分批地撤销了一批收费站点,把工作做在前面,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昨天各省、区、市汇报的情况来看,各地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既能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又能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总结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主要有:

 一是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尤其是涉及到地方政府和投资主体等多种复杂的利益关系,没有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工作很难开展下去。在这次清理整顿中,不少地方都成立了由省领导亲自挂帅,纠风办、计委、财政、物价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上下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福建省交通厅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的同时,还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监督作用,对不符合规定的七类收费站点进行“聚焦”报道,开展了“诚信收费,树立新风”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是做好收费公路的基础。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省、市、区在建章立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湖北省政府制定了《湖北省收费公路管理办

  法》,对收费公路及站点设置进行了严格规范。四川省针对项目分散、难以有效监管的现状,由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收费还贷公路实行市州统一管理的意见》,确定了“统一管理,分级负债,统收统支,加强监督”的原则,将收费公路上收到市州政府实行统一管理,为清理整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三是探索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广东省委、省政府把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形成良好经济发展态势的一件大事来抓,提出了“统一管理,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统筹还贷”的清理原则,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方法,去年撤并了 50 个收费站,今年还准备再撤 50 多个。其中,对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推行深圳、佛山经验,由地方财政拿出部分资金设立偿还收费站债务和公路建设发展专项基金,并对本市车辆实行年票制,撤除市区内的收费站点;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采取转移债务的方式,撤并不能还贷的收费站点;对16 个扶贫开发县,采取由省公路局承担欠款本金、地方政府承担贷款利息和收费站人员安置的做法,撤除所有收费站点。湖北、陕西两省建立了撤站还贷平衡资金,用于解决撤销站点的遗留债务。四川省成都市从发挥城市总体功能出发,对城市周围的“五路一桥”采取了年票制,避免了过多设站带来的不良反应。广东深圳和佛山由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收费公路偿还基金的做法,对经

  济发达地区很有借鉴意义;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其他地区,也应学习他们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

 四是标本兼治,全方位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吉林省为控制收费站点总量,制定了五年和十年收费站点设置规划。河南省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合理布局的原则,由省公路局对全省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所有收费公路实行“统贷统还”,撤并了年收费额在 300—500 万元以下和管理不规范的一批收费站。四川省在部清理整顿内容的基础上,还要求对擅自改变收费管理主体的收费站点、路况差或者还贷能力差的收费公路项目、违规对还贷公路项目收取税费的现象进行清理整顿,去年共撤销了 22 个收费公路项目、69 个收费站点。此外,浙江、重庆、江苏、山东、广东等省推进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进程,撤销了省内在高速公路主线上设置的收费站点。

 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目前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在前一时期的工作中,各省、市、区交通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克服种种困难,排除各种干扰,深入基层,搜集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我代表部党组对他们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在清理整顿第一阶段的工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

  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和少数领导在认识上还没有完全到位。有些地方在对待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有些同志把清理收费站点工作同加快公路建设对立起来,认为公路建设任务艰巨,资金缺口很大,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会影响筹集建设资金和偿还债务;二是有些同志认为清理收费站点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工作难度大,难以协调,存在着畏难情绪和观望等待思想;三是调查登记工作的深度和力度不够,工作进度不平衡。

 目前少数省、市、区还没有完成收费站点调查登记工作。有的虽然完成了调查登记与汇总工作,但没有对各地市上报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甚至没有经过全面审计,导致汇总资料存在虚报、漏报的现象;四是大多数省、市、区就收费站点撤并后的债务偿还和人员安置问题,还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预案,制定稳妥的应对措施。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提高对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重要意义的认识部党组一直非常重视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工作,多次进行研究部署。1999 年初部曾发文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整顿收费站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也开展了一系列的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

  有效解决。因此,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向机动车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以及在道路上乱设收费站点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并发布了 31 号文件,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也表明这项工作已经不是简单的经济工作,而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是交通系统实践“三个代表”的需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号召全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点”。我们的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政府,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意愿。作决策,干工作,必须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接受不接受为衡量的标准。贷款修路,改善交通环境,人民群众是欢迎的、支持的。但如果收费公路发展规模过大,站点过多影响了路网的畅通,过重的通行费影响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时候,人民群众就会不满意。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的要求,站在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认真研究解决收费站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二,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公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赖以存在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要想富,先修路”。我们修路架桥的根本目的是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服务的。在当年公路交通严重滞后、成为国民经济经济制约因素的历史条件下,通过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加快了公路建设进程,也改善了投资环境,方便了人民群众出行,繁荣了一方经济,富裕了一方百姓,人民群众是满意的。但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起点高了,对公路交通的需求已不再是仅仅满足于技术等级的提高和路网的日趋完善,而是要求更为宽松、更为公平的“软环境”,越来越要求发挥公路设施的公益性功能;人民群众也会对出行条件不再是要求走得了、走得好,而是要求走得更经济、更安全、更舒适。目前过多过密的收费站点和不合理的收费,影响了公路的便捷畅通,加大了运输成本,也影响到投资环境的优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广东省交通部门的同志提出的“交通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决定了搞好交通建设是政府的责任,处理好历史遗留的收费站点过多过密问题也是政府的责任”的新观念值得我们认真思索。广东省佛山市把清理整顿公路收费

  站点工作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撤销了原有 43 个路桥收费点中的 28 个,在不长的时间里就使全市干线公路上的车流量大幅度增加,运输成本明显下降,旅游人数成倍增长,投资环境明显改善。这也充分说明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既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又能为繁荣城乡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为此,我们应该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观念上,坚持公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这一根本宗旨,来正确看待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工作的深远意义。

 第三,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是保证收费公路政策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厅局长工作会议上,张春贤部长提出了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公路交通工作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始终把发展作为交通工作的第一要务。这将进一步加重公路的建设任务,“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仍将是我们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保持这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所出现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收费站点过多和设置不合理不规范、违规转让收费权、收费养人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这一政策的正确执行。好政策只有理解好、执行好,才有生命力。在某种意义上讲,“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也是一把“双刃剑”。

 用得好,就能成为公路大发展的“制胜法宝”;用不好,也

  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公路收费站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已到了非清理整顿不可的时候了,否则就有可能影响到这项政策的持久性和生命力,进而影响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好这项工作,不是要不要发展收费公路的问题,而是通过撤销不合法的收费站,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公路的管理,使收费公路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各地一定要牢固树立“今天的清理整顿就是为了明天的更好更健康的发展”的观点,学会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第四,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需要公路收费站点如能统筹规划,合理设置,不仅能保证公路畅通,而且能有效地防范“三乱”现象的发生。相反,如果公路上的站点不按照规定设置,数量过多,站点过密,收费过高,管理不规范,就为“三乱”现象的滋长提供了温床,间接或直接地引发公路“三乱”。近 10 年来,我部与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委联合开展了公路“三乱”治理工作,继 1997 年全国实现国、省道基本无“三乱”之后,从 1999 年起又开展了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活动,到去年年底,全国共有 17 个省份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但是人民群众反映公路上的“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其中收费站点过多的问题还较为突出。今年中纪委二次全会

  明确提出,要重点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并要求从法制、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治理公路“三乱”的根本措施。刚才,耿文清同志也指出,收费站点过多过密是去年人民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为此,我们要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切实清理整顿好收费站点,为从根本上遏制公路“三乱”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清理整顿任务这次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工作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在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口子不开、目标不变”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关键问题,确保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工作能够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全面完成清理整顿任务。为此,在下一阶段的清理整顿中,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措施清理整顿收费站点工作涉及多部门,协调难度大。各地一定要按照国办文件和部指导意见的要求,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挂帅,交通、财政、计委、减负、纠风等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这是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障。目前,大部分省份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了办事人员,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也有个别省份

  没有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希望这些省份抓紧向政府领导汇报,力争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省交通厅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财政、计委、纠风、减负等部门的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也有个别省份在清理整顿工作中,以文件对文件,以简单公布收费站点名单的做法来敷掩了事,这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表现。希望这些省份能够学习借鉴清理整顿工作进展较好省份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定具体且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切中要害的解决措施,下狠功夫,花大力气,不折不扣地把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工作开展起来。

 第二,要抓住关键环节,分阶段推进清理整顿工作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分为清理登记、审查核定、组织验收三个阶段实施。这三个阶段环环相扣,只有把前一阶段的工作做细做实,才能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奠定基础,做到稳中求进,否则就会无功而返。在推进这三个阶段的过程中,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抓住以下四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继续抓住登记环节。调查登记,统计汇总是这次清理整顿的首要任务,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部在《指导意见》中将清理登记作为第一阶段进行部署,目的就是真正摸清收费公路的家底,为清理整顿工作提供依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第一阶段调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明

  确主攻方向和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同时,还要按照部《指导意见》规定的格式要求,将汇总的资料和数据务必于 5 月底前报部。

 二是要抓住审计环节。要对每一条收费公路和每一个收费站点,都要进行全面审计,以掌握真实的收费和财务收支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科学决策,有针对性地解决收费站点的问题,清理整顿工作才能有效地推进,清理整顿的最终结果才能令人信服。

 三是要抓住审批环节。对清理整顿后拟保留的收费站点,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重新核定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撤除;对今后新增收费公路和收费站点,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虽然收费站点的审批权限属于各省级人民政府,但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从行业角度,为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把好政策关和技术关。

 四是抓住公示环节。清理整顿结束后,各省份必须把予以保留的收费站点集中向社会公告,确保每个收费站点向社会公开审批文件、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和监督电话,同时要借助新闻宣传部门的力量,广泛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部在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也要把全国收费站点向全社会集中公示,并

  公开申明:“今后凡不在公告范围内的收费站点,广大人民群众都有权拒交车辆通行费”,以借助全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那些非法设置的收费站点在强大的舆论压力面前无法生存。

 第三,严格政策界限,狠抓工作落实应当说,目前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工作,目标、措施和实施方案都已经明确,能否达到应有的目标,取得预期的成效,关键在于落实。江泽民同志曾多次强调:我们不仅要制定正确的政策,而且要认真彻底地落实决策。为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严肃认真地抓好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坚决撤销国办31 号文件和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的七类收费站点,其中前六类是必须坚决撤销的硬指标。在对待这些必须撤销的违规站点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态度一定要坚决,绝不在政策上开口子,也绝不留后患。这是衡量我们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标准,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加强收费公路行业管理、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成本、提高公路通行效率的最终目的;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成效较差的单位和个人也要给予批评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省市的国道收费站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向全国通报检查结果。

 第四,标本兼治,力求从制度创新上解决收费站点问题撤并

  几个收费站点只是治标措施,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收费站点问题,还必须从制度创新上加以解决。

 制度创新要从下面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尽快实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制度。2000 年部颁发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暂行规定》,去年部有关文件明确提出,东部地区各省、市要力争在 3 年内实现省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目标。中西部地区各省(区、市)也要根据各自情况,逐步实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张春贤部长在今年全国交通厅局长会议上也提出,要下决心着手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国国道主干线联网收费工作,并决定把京沈路段的联网收费作为四项试点工程之一。各地要按照部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进程,以撤销本辖区内高速公路上的主线收费站点。

 二是要积极实施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统一管理”和“统贷统还”制度。为从根本上减少收费站点数量、防止收费资金被截流和挪用、提高融资能力和路网运行效率,各地要学习借鉴湖北、河南、四川等省的经验,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研究并实行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统一管理”和“统贷统还”制度,探索这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措施,提出可行的管理模式。通过实施这项制度,撤销不符合规定、收费仅够养人或者不够养人的收费站点。

  三是要全面实施收费公路总量控制制度。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办文件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研究提出本辖区内合理的收费公路总量控制指标,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全面执行。通过实施总量控制制度,达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目的,使收费公路和收费站点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规模之内,从源头上有效解决收费公路规模过大和收费站点过多等突出问题。

 上述三项制度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目前已列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之中,并即将由国务院颁布实施。

 第五,强化行业管理,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后续管理工作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但做好清理整顿后的行业管理、促进收费公路的健康发展,则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收费资金的监管。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今后,凡是不应当列入收费公路偿还范围的债务,一律不准用通行费收入偿还;凡是代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一律予以取消。吉林省 50 个收费站在两年多的时间内被有关部门以各种基金、分成、税费的名义提走通行费 2600多万元,为此,该省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从行政性公路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中提取税费、基金和分成的通知》,有效遏制了通行费流失问题,提高了还款能力。希望各省、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对本省范围内车辆通行费的使用情况也作一些调查,积

  极争取省级人民政府的支持,防止车辆通行费以各种基金、税费的名义被挪作他用,以确保其专款专用于公路建设和还贷。

 二是要加强对公路收费权转让的管理。收费权转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国道收费权必须经交通部批准;转让其他收费权必须经省级交通、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交通部备案。今后,二级收费公路不得转让收费权。对于目前已经违规转让的收费公路项目,要力争在这次清理整顿中予以妥善解决。

 三是要加强对收费公路的养护管理。收费公路作为需要缴费通行的设施,人民群众和过往司机对其有着不同于普通公路的要求。当他们交钱行驶收费公路时,收费公路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为他们提供良好的路况和优质的服务,这既是公路使用者的权力,也是公路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义务。为此,不论是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管理机构,还是经营收费公路的经营企业,都必须保证足够的养护经费投入,搞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畅通。此外,各收费站和服务区也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过往车辆提供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让广大过往车主感到方便、满意。

 四是加强收费队伍的管理。公路收费站是交通部门的“窗口”,关系到交通部门的形象。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收

  费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确保每一名收费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服务,使收费站成为向社会展示交通部门良好精神风貌的一个文明窗口。

 同志们,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工作是一项十分繁重的政治任务,尽管我们面前还有许许多多的困难需要克服,但我相信,只要我们上下齐心,不畏艰难,知难而进,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顺利完成国务院交办的清理整顿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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