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房产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工作程序,确保设计变更 和工程签证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 求。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浙江中天房地产集团全资子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所有项目工程实施阶段的签证管理(集团直属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 房产集团工程管理部是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的职能部 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实施的监督。
子公司总经理:负责规划、功能、效果等较大变更的评审组织和审 定; 子公司工程项目总工:负责工程设计的评审组织、技术审定、并审 批《设计变更通知单》。
子公司工程部:参与设计变更审核和现场事实、计量、验收结果的 确认签证;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起草、收发、整理归档;负责工 期签证资料的整理归档。
子公司审算部(人员):负责设计变更估价、签证费用审签、价格 确认审签;负责各种经济签证单的整理归档。
子公司营销部:负责因顾客或市场因素产生变更的申请和评审参 与。
第三章 设计变更管理 第四条 设计变更评审单:
1、分类:
(1)因设计单位的设计不周引起的变更,包括结构调整、材料代 换、设备调整、布局变化、专业矛盾等; (2)因子公司要求的变更,包括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 功能、增减工程量、材料代换、风格变化等; (3)因承建单位要求发生的变更,包括材料代换、工艺做法、新 技术应用等; (4)因顾客需求、政府要求发生的变更,包括功能调整、布局变 化、规范要求、周边环境等因素 2、流程:
(1)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并由子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总工、工程部经理)审核后下发。
(2)属于子公司提出的变更,可由子公司项目总工审核,各相关 部门综合评审,子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必要时可请设计 单位签字、盖章。若在规划、功能、效果上有较大调整时,应上报房产 集团规划设计部审核,必要时,经房产集团分管领导审定。
(3)承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经过监理、子公司项目总工、 工程部、审算部(人员)审核同意后执行,必要时,可请原设计单位审 核同意。
(4)顾客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因市场营销需要进行的变更应 由子公司营销部书面提出,并会同子公司工程部、项目总工、审算部 (人员)一起综合评审,评审意见经子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同意 后方可变更(表格详 ZTFC-QZ-01
《设计变更评审单》)。
第五条 设计变更通知单 1、定义:《设计变更通知单》是子公司工程部根据《设计变更评 审单》的内容,由子公司专业工程师编写,工程部经理签发,监理单位
负责下发给承建单位(表格详 ZTFC-QZ-02 《设计变更通知单》)。
2、流程:子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下发给监理公司,监理公司资 料员在 2 个小时内下发给承建单位,承建单位按照《设计变更通知单》 内容安排施工,施工完成后 10 天内组织监理和子公司工程师现场确认, 确认后子公司工程师在《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执行情况栏签字确认,按 照《设计变更结算单》执行(表格详 ZTFC-QZ-03 《设计变更结算 单》)。
第六条 变更管理要求:
1、一般要求:
⑴设计变更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 ZTFC-QZ-01、02、 03),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变更时间、变更内容、变更 原因、变更估价、原设计部位、图号等说明。
⑵设计变更均须加盖子公司公章或由子公司总经理书面授权的技术 专用章才能生效。设计变更下发前,经办人员应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 具体的设计变更文件作为附件一起下发。
⑶子公司审算部(人员)、承建单位均应对设计变更结算单进行编 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 归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 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2、签证要求:
⑴项目总工或工程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导致其 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的,应组织相关专业评审。
⑵审算部(人员)在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应对措词不清,结算 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单退回,要求提出部门表达清楚,不致引起 歧义。
⑶现场专业工程师在确认设计变更实施情况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 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完成的质量“符合标准要 求”,或“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现场工程量涉及的“计量尺寸”即 可;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结果。若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 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 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可直接在设计变更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 量。
⑷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审算人员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 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建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子公司造 成损失。
⑸子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 内,对下属职员作书面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对于一次变更在 2 万元以上的不得授权。
⑹2 万元以下的签证经工程部经理、审算部经理会签,并加盖子公 司公章或授权使用章后有效。2 万元以上的签证须经子公司总经理签字 后才有效;若子公司无审算部,则所有经济签证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后 有效。
第四章 现场经济签证管理 第七条 现场指令单 1、定义:因子公司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质量、安全文 明、成本控制、以及现场协调等进行的指令性文件;对于施工合同未包 含的施工内容要求承建单位先施工的指令性文件(表格详 ZTFC-QZ-8
《现场指令单》):
2、流程:
-
按照《现场指令单》要求安排施工 否
承建单位 4 个小时内是否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子公司工程师编写完成,由工程经理、成本经理、主管领导签字认可,下发给监理公司 监理公司资料员在 2 个小时内下发给相关施工单位 承建单位提交书面反馈函给甲方工程师并沟通解决 是 需要调整 不需调整 第八条 现场联系单
1、定义:因承建单位要求,对现场发生的问题要求监理单位、甲 方等解决的联系文件(表格详 ZTFC-QZ-9 《现场联系单》):
2、流程:
承建单位编写,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公司 主管监理工程师在 4 个小时内核实现场情况,给出书面意见;总监审核盖章后提交给甲方工程师 子公司 3 天内审核完成,并给出具体意见(如需相关部门、单位解决则上报)
承建单位按现场联系单审批意见施工;监理、甲方监督施工情况
承建单位在编写联系单时,必须详细写清需要协调解决的内容。若 发生费用需签证的《现场联系单》,承建单位必须在联系单上详细写清 具体的工程量及预计成本,由子公司和监理现场核实具体工程量后施 工。如未经子公司、监理核实,擅自施工的,不给予现场签证。
第九条 现场签证实施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子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 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 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2、时间限制原则:子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 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3、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费用 结算单,且各单位工程、各专业的结算单必须分开,不允许一张单子中 存在各单位工程、各专业并列的现象。
4、一月一清原则:每月的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应每月梳理, 审算部(人员)与承建单位对本月现场施工完成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
及签证,应在此变更完成后一个月内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领导 复核。
5、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必须经子公司 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现场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验收确认,若属 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之前签字确认。
6、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 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7、多级审核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 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工期签证单、 价格确认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样。
第十条 签证流程:
子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下发《现场指令单》或《现场联系单》给 监理公司,监理公司资料员在 2 个小时内下发给相关施工单位,承建单 位按照《现场指令单》或《现场联系单》的内容安排施工,施工完成后 10 天内组织监理和子公司工程师现场确认,并填写《现场经济签证 单》、《现场工期签证单》、《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确认单》(表格详 ZTFC-QZ-4、5、6)。
第十一条 现场签证要求:
1、一般要求:
⑴所有的现场经济签证单都必须使用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表格,并明 确以下内容:编号、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 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 等事项填写清楚(ZTFC-QZ-07 《扣款通知单》)、增加的工程量、减 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确认
应详细、明了。
⑵现场工程师填写签证时,应征求审算部(人员)的意见,审算部 (人员)审核签证费用也应避免措词含糊、用词不准在结算时造成经济 纠纷。现场签证中,经办人员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 属实”等模糊性说法,而须实度实量后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结 论。对质量签证应用“符合”或“不符合”词语;对于工程量、现场计 量数字、工日数、机械台班可“如实写出数量”。现场工程师不可直接 在签证上签有关单价或总价。如果签证单附有竣工图纸,则监理及现场 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 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审算部(人员)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 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如现场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 工,以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经办工程师及审算部(人 员)共同现场认定。
⑶审算部(人员)、承建单位均应对现场经济签证单进行编号(可 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 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建立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 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2、时间要求 ⑴所有经济签证最迟在变更签证内容或现场事件结束后的 10 日内 (自监理及子公司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由承建单 位向子公司报送完整的变更签证结算书。过期上报的(经子公司总经理 特批的除外)子公司审算部(人员)不予受理,视为承建单位自动放弃 相关费用。
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由审算部(人员)负责 7 日内(若所涉及的 设计变更内容较多,核定时间可适当放宽)核定工程量并报相关领导签 字确认。
⑶子公司工程部须将本办法约定的时间要求,书面通知所有承建单 位和监理单位。
3、结算要求 ⑴结算资料应包括:经济签证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结算书、监理 审核意见、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或合同缺 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其他 需要说明与造价有关的问题等。
⑵经济签证的费用结算,子公司内部审核不得少于二级审核。
⑶子公司审算部(人员)应及时整理每月发生的经济签证单。在每 月中旬完成上月发生的所有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的费用汇总(见 附表 ZTFC-QZ-06),并将汇总结果上报房产集团工程成本部备案。房产 集团应不定期对各子公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 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总结分析适时改进管理。
⑷承建单位上报的变更签证估价额不得高于或低于子公司最终审定 结算额的 20%,否则,子公司在该份变更签证结算价款上再下浮 5%。
(实施情况与立项暂定工作内容有较大出入的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 工期签证管理 根据合同约定的可以工期顺延的情况,由承建单位按规定的表单 (见附件 ZTFC-QZ-05)填写;监理单位核定事实情况,根据进度计划是 否影响关键施工路线;由现场专业工程师签署意见,工程部经理审核后 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子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具体的操作 细则,但不得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各子公司编制的“实施细则”,须 报房产集团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子公司各相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及 《实施细则》。对于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越权代 签、离职补签等行为给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房产集团将追究其领导及个 人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子公司若没有单独设立审算部,审算人员归口工程部管 理,则本办法中出现的审算部经理职责由工程部负责人承担。子公司若 没有设立总工的,则管理办法中出现的总工职责由工程部负责人承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1、ZTFC-QZ-01
《设计变更评审单》 2、ZTFC-QZ-02
《设计变更通知单》 3、ZTFC-QZ-03
《设计变更结算单》 4、ZTFC-QZ-04
《现场经济签证单》 5、ZTFC-QZ-05
《现场工期签证单》 6、ZTFC-QZ-06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确认单》 6、ZTFC-QZ-07
《签证费用结算月报表》 7、ZTFC-QZ-08
《扣款通知单》 8、ZTFC-QZ-09
《现场指令单》 9、ZTFC-QZ-10
《现场联系单》
设 计 变 更 评 审 单
编号:
ZTFC-QZ-01
工程名 称
时间 年
月
日 变更事 项
原设计 图号 (注明对应的图纸楼号、轴线;适用的房型及楼层)
变更提 出方 □设计院
□项目总工
□工程部
□销售部
□物业部
□购房客户
□承建单位
□其它
变更原
(必要时可附相关报告)
因
提出部门负责 人:
年 月 日
变更内 容 (如附有变更图纸请注明)
提出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变更在技术上的合理性、对其他专业的影响予以 评估。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本变更对工期、现场施工协调、其他专业等因素进行说 明。
工程部经理:
年
月
日
估价:□增加
□减少
□零费用
根据 估价说明本变更对成本的影响情况 □≤1 万 □1~2 万 □>2 万
审算员:
审算部经理:
年
月
日 (2 万元以内的可由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下发)
子公司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2 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
总经理:
年
月
日 注:本单由工程部填写并负责流转、签发,一式三份,工程部、提出部门、审算部(人员)各 一份。
设计变更通知单
ZTFC-QZ-02 承建单位:
变更编号:(连续编号)
工程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变更事项
提出方
原设计图 号 (注明对应的图纸楼号、轴线;适用的房型及楼层)
变更原因
设计变更 内容说明 附:设计变更单
经评审同意此变更,请施工、监理按此变更实施,并 在何时间内完成。
工程部经办人:
工程部经 理:
年 月 日
子公司签 发意见 已经审核,同意下发此变更。
项目总工:
(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确认意见
接到通知,同意按此通知要求执行监理!
总监或总监代表:
(章)
年 月 日
承建单位 确认意见
接到通知,同意按此通知要求实施施 工。
承建单位代表:(章)
年 月 日
执行情况 说明 施工完成后,对执行情况的说明。
工程部经办人:
工程部经 理:
年 月 日 注:本单由子公司工程部填写。一式四份,子公司工程部、审算部(人员)各一份,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设计变更结算单 ZTFC-QZ-03 承建单位:
结算单编号:(连续编
号)
工程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变更事项
设计变 更编号
原设计图 号 (注明对应的图纸楼号、轴线;适用的房型及楼层)
变更原因
设计变更 实施说明 我司已按照XX号《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完成了施 工任务,经自检合格,请监理、建设单位确认。
附:设计变更单 承建单位代表:(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确认意见
经现场验收,承建方已按XX号《设计变更通知单》 要求完成,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要求,同意 结算。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或代表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工程部确 认意见
经现场验收,承建方已按XX号《设计变更通知单》 要求完成,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要求,资料 齐全,同意结算。
现场工程师:
工程部经 理:
年 月 日
乙方结算价 (附每单的结算 书)
乙方预 算员
甲乙双方 费用核定 最终审定价 (附每单的结算 书)
乙方预 算员签 字确认
甲方审算员:
年 月
日
审算部经理:
审批意见 (核定费用 2 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须由建设单位项目总经 理审批,无审算部的所有经济签证均有项目总经理签字后 有效)
子公司总经理:
(章)
年 月 日
注:本单由承建单位填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工程部、审算部(人员)各一份,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现场经济签证单 ZTFC-QZ-04 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签证编号:(连续编
号)
工程名称
合同名 称
事项名称
完成时 间
签
证 原
因
现场签证
事实描述
承建单位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事实确 认
专业监理工程师:
章) 年 月
日
总监(或代表):(盖
建设单位 注明事实和实施结果,结果应符合合同或约定要 求,确认现场实际数据。(若内容较多可附页)
工程数据
确认 现场工程师:
专业审算人 员: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工程部经
工程部经
理 理: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 费用核定 乙方结算 (附每单的结 乙方预
价 算书)
算员
乙方预
最终审定 价 (附每单的结 算书)
算员签 字确认
审算员:
年 月
日
审算部经理:
(核定费用 2 万元以上的现场签证须由建设单位项目总经 审批意见 理审批,无审算部的所有经济签证均有项目总经理签字 后有效)
同意此结算单。
建设单位项目总经理:
(章)
年 月 日
.本单由承建单位填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的工程部、审算部(人员)各一份,承建单位两份。有建设单位公章方可 作为结算依据。
ZTFC-QZ-05 现场工期签证单
工 程 名 称
合同名称
合 同 开 工 日 期
合同竣工日 期
签 证 原 因
□ 图 纸拖延 □建设方手续不全 □不可抗力 □甲供料 供应拖延
□ 设 计变更:设计变更编号
□其它:
.
签 证 内 容
承建单位代表:(公 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现 场 核 实 情 况
专业工程师:
总监(或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工程师:
年 月 日
工程部经理: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签证编号:(连续编 号)
注:1.本单由承建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一份。2、有建设单 位公章方可作为合同工期顺延依据.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确认单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签证编号:
单位工程
使用部位
材料设备名称
拟使用时 间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报价 (元)
拟选 厂家
确认价
备注
(有关说明)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盖公章)
专业工程师:
负责人:
(盖公章)
工程部:
成本部:
负责人:
(盖公章)
注:该表单必须建设方盖章才有效。
签证费用结算
月报表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ZTFC-QZ-07
序号 楼号 签证编号 签证内容 审核费用 备注 一 设计变更结算单
小计
二 现场经济签证单
小计
三 本月合 计
制表:
复核:
时间:
注:1、该报表按项目为单位,若分期开发则按期为单位, 按月进行汇总上报。
2、该报单主要针对总包单位设计,若发生了其他分包单位的签 证,则在备注中注明分包单位名称.
扣款通知书 编号:
审批序号:
TFC-QZ-08 项目名称
被扣款单 位名称
被扣款工 程名称
扣款原因、扣款金额(或工程量):
会
签 专 业 工 程
同意 不同意
工程经理
同意 不同意
栏 师
被扣款单位签收 备注:1、本通知一式四份,资料员处、成本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盖 公司工程
技术章)。
ZTFC-QZ-09
现场指令单
编号:
工程名 称
主送单 位
抄送单 位
主题
专业工程师:
工程经理:
备注:1.用于项目非设计图纸修改类的指令及对施工单位重要通知,由现场工程师跟踪,资料 员统一归口管理; 2. 签字原件一份保存于资料员处,监理公司、各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复印件一份(盖公司 技术专用章)。
现 场 联 系 单 工程名称:
编号:
ZTFC-QZ-10
主送单位名称:
抄送单位名称:
发出单位名称:
主题:
内 容
施工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成本经理:
公司领导: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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