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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制造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来源:网友投稿

 吉林省广立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农业机械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司 吉林省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日期:2020 年 年 3 月

 1

 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吉林省广立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农业机械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吉林省广立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桂荣 联系人 孙翠南 通讯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 联系电话 15943889999 传真

 邮政编码 138000 建设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 立项审批部门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9082622070003103396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

 C3579 占地面积(m 2 ) 47612.5 绿化面积(m 2 )

 总投资(万元) 2445.9 环保投资(万元) 11 投资比例 0.45%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0 年 6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吉林省广立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公司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农业机械制造、喷灌机制造、销售。建设单位投资 2445.9 万元在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新建农业机械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年产卷盘喷灌机(自走式)2000 台,项目占地面积 47612.5m 2 ,建筑面积 9968.12m 2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家环保部第 44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正)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因此,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吉林省广立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查、收集有关资料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编制依据

 2 2.1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9 月 1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7 年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 (11)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9 月 1 日);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号)(2020 年 1 月 1 日); (13)吉林省环保厅吉环管字[2012]18 号《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14)《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7 月 1 日); (15)《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 年 5 月 23 日); (16)《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 年 5 月 23 日); (17)《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7 月 1 日); (18)吉林省环保局[2005]13 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 (1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22)《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政发[2018]15号)(2018.8.9);

 3 (23)《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政发[2013]31号)(2013.12.24); (24)

 《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吉政发[2015]21 号)(2015.12);

 (25)《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政发[2013]31 号)(2013 年 12 月 24 日);

 (26)《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 号); (27)《“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

 2.2 环评导则与技术规范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2.3 项目文件及相关资料 ⑴吉林省广立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⑵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广立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农业机械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吉林省广立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 2445.9 万元 4. 地理位置与周围敏感点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占地现状为汽车停车场,已是水泥固化地面。项目四周情况:东侧隔长虹大街为企业厂房;南侧紧邻其他企业办公楼;西侧为汽车修理铺等商铺,北侧为闲置空地。

 5. 建设 内容及产品方案

 4 ⑴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47612.5m 2 ,总建筑面积 9968.12m 2 。主要新建厂房、办公楼等,详见下表。

 表 表 1

  主要建筑物 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占地面积(m 2 )

 建筑面积(m 2 )

 结构 层数 1 厂房 3600 7200 钢构 1 层 2 办公楼 802.70 2408.12 砖混 3 层 3 门卫室 160 160 钢构 1 层 4 锅炉、配电室 200 200 砖混 1 层 5 地中衡 60 0

  6 消防水池 400 0 砖混

 7 合计 5222.7 9968.12

  ⑵产品方案 本项目年产卷盘喷灌机(自走式)2000 台。

 6. 主要 原辅料 用量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用量情况详见表 2。

 表 表 2

  原辅料 用量 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用量(t/a)

 1 熟铁 3000 2 PE 管 1000 3 五金件 2000 4 油性漆 1 5 溶剂 1 6 焊条 2 7 焊丝 2 8 切削液 0.5 9 活性炭 0.5 10 过滤棉 0.1 7. 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细见表 3。

 表 表 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1 激光切割机 1

 5 2 裁板机 1 3 折弯机 1 4 钻床 1 5 电焊机 20 6 叉车 1 7 行车吊 3 8 小台钻 3 9 氩弧焊机 6 10 空气压缩机 3 11 喷漆流水线 1 12 变压器 1 8. 公用工程 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可满足项目用电要求。

 供热:本项目冬季取暖由自建一台电锅炉供给,可满足项目要求。

 给水: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用水,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水源由水井供给,井深 46m,可以满足项目需求。职工生活用水定额以 50L/(人·日)计,则用水量约为1.75m 3 /d(525m 3 /a)。

 排水:厂区内排水采用分流制的排水系统,即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系统。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 80%计,则排放量约为 1.4m 3 /d(420m 3 /a),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浓度,经市政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 1 级 A 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9. 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组成详见表 4。

 表 表 4

 项目工程组成情况 图 图 1

 项目排水平衡图 单位:m 3 /a 生活用水 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 525 105 420 松花江

 6 工程类型 项目名 项目内容 主体工程 厂房 建筑面积为 7200m 2 ,1 层,用于生产 辅助工程 办公楼 建筑面积为 2408.12m 2 ,3 层,员工办公 门卫室 建筑面积为 160m 2

 锅炉、配电室 建筑面积为 200m 2

 公用工程 供电 用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可满足项目用电要求。

 给水 依托厂区内现有地下水井,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排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 1 级 A 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供暖 冬季取暖由自建一台电锅炉供给,可满足项目要求。

 环保工程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 1 级 A 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废气 喷漆废气经过滤棉和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厂房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 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设置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余料统一收集外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和废溶剂桶统一收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10. 总平面布置情况 总平面布置的基本原则是功能分区明确,满足建筑防火、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及节约用地和减少工程投资等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合理布置,使总平面布置与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相协调,项目平面布局是合理可行的 。

 11.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35 人,年工作天数 300 天,每天 1 班,每班 8 小时。

 12.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2445.9 万元。

 7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物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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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 1.地理位置 松原市处东经 123°6′至 126°11′,北纬 43°59′至 45°32′之间,位于吉林省中西部、松花江上游的松江和嫩江之间的松嫩平原南与长春、四平市为邻,西与白城市、内蒙古通辽市接壤,北隔松花江与黑龙江省大庆市相望,地理上恰巧位于松嫩两江的河流处和哈尔滨市的中间。

 2.地质、地貌 松原市地处松嫩平原南部,地势平坦开阔,起伏和缓,江北由东向西南倾斜,江南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主要由松嫩冲击平原、松辽分水岭台地平原组成。南部长岭一带为年轻的微弱隆起地带,是松花江、辽河分水岭的一段,地面起伏较大,但地势低缓。北部和东北部为松花江、拉林河和嫩江冲积而成的平原。

 松原市城区内地势由东南微向西北倾斜。区域地貌形态受新构造运动控制,为平原堆积地貌,形态单元主要为松花江河谷高漫滩,其上形成牛轭湖及风积沙丘,表层岩性为亚粘土、砂和淤泥质亚粘土。

 3.气象、气候 松原市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春季干旱少雨,升温较快;夏季炎热,降水集中;秋季凉爽,变温快,温差大,天气晴好;冬季漫长,降雪量小,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 4.5℃左右,一月份温度最低,极端最低气温-36.1℃;最高气温出现于七月,极端最高气温 37℃。年平均日照 2900 小时左右,无霜期 135~140 天。年降水量在 400 毫米至 500 毫米之间,多集中在七、八月份。春季多风,春夏秋三季以西南风为主,冬季则多刮西北风,年平均风速为 13.3 米/秒。

 4.水文 松原市内江河纵横,泡沼众多,尤以三江一河一湖而闻名。

 松花江,始于松花江与嫩江汇合处,沿市北境东流注入黑龙江,境内流长 120公里,流经扶余市的 8 个乡镇,区间流域面积 2229 平方公里。最高水位 127.37 米,最低水位 119.59 米,最大流量 14600m 3 /s,最小流量 346m 3 /s。

 松花江(旧称西流松花江、第二松花江)源于长白山天池,是吉林省第一大江河。从市东南陶赖昭镇入境,穿越市中心向西而北折,与嫩江汇合后注入松花江。

 9 境内流长 188 公里,流经扶余、前郭两县和宁江区的 13 个乡镇,区间流域面积 1332平方公里。最大流量 6750m 3 /s,最小流量 443m 3 /s,最高水位 134.66 米,最低水位 130.76 米。

 嫩江源于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从市西北部入境,东流在松原市注入松花江,市内流长 61.7 公里,流经前郭县 2 个乡镇,区间流域面积 1800 平方公里,最大流量8810m 3 /s,最小流量 109m 3 /s,最高水位 132.02 米,最低水位 124.33 米,河道切割深,多沟槽支叉。

 拉林河为松花江右侧支流,源于敦化县境内的别石拉子山,从市东部入境,北流汇入松花江,境内流长 84 公里,流经扶余 5 个乡镇,区间流域面积 1081.86 平方公里。最大流量 4030m 3 /s,最小流量 9.32m 3 /s,水位最高时达 141.04 米,最低时 136.34米。

 查干湖位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部,是全国十大淡水湖之一,湖水面积 259 平方公里,蓄水 6 亿多立方米,芦苇面积 3.6 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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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⑴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①数据来源 本次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数据引自 2018 年松原市逐日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常规监测因子为 SO 2 、NO 2 、CO、O 3 、PM 10 及 PM 2.5 。

 ②监测点位 本次引用的 2018 年松原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的监测点位如下。

 表 表 5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 序号 数据年份 站点名称 经度 纬度 1# 2018年 江北 124.8528 45.1642 2# 2018年 江南 124.8292 45.0878 ③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占标率,计算公式如下:

  I i =C i /C oi ×100%

  式中:I i

 ─i 占标率; C i

 ─i 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 3 ;

  C oi ─i 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 3 。

 利用上述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数据,统计各类污染物年均浓度/相应百分数 24h或 8h 平均质量浓度占标率。

 ④评价结果 本次环境空气常规因子评价结果见表 6。

 表 表 6

  环境空气常规因子评价结果 监测 点位 污染物 平均时段 现状浓度 μg/m 3

 标准限值 μg/m 3

 占标率% 超标频率% 达标情况 松原市江北、江南 SO 2

 24h 平均第 98%百分位 33.5 150 22.33 0 达标 年平均浓度 7.435 60 12.39 / 达标 NO 2

 24h 平均第 98%百分位 40 80 50.00 0.14

 达标 年平均浓度 16.405 40 41.01 / 达标 PM 10

 24h 平均第 95%百分位 134.5 150 89.67 4.14

 达标

 11 年平均浓度 61.99 70 88.56 / 达标 PM 2.5

 24h 平均第 95%百分位 72 75 96.00 4.41

 达标 年平均浓度 27.545 35 78.70 / 达标 COmg/m 3

 24h 平均第 95%百分位 1.34 4 33.50 0 达标 O 3

 日最大 8h 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 135 160 84.38 3.72

 达标 注:超标频率= 全年超标天数/ 全年有效天数。

 由统计结果表可以看出:评价区内 2018 年常规监测因子各监测因子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数 24h、8h 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

 ⑵环境空气特征因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部分特征因子现状监测数据采用实测数据,非甲烷总烃引用《吉林绿源环保科技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监测数据。

 ①监测点布设 本次环评在评价区域内共布设 2 个环境空气监测点(1#和 2#),引用 2 个环境空气监测点(3#和 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布设位置详见下表。

 表 表 7

 大气 监测点位 序号 监测点位 1# 项目所在地 2# 项目所在地东北方向 1000m 处 3# 民乐村 4#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在地下风向厂界处 ②监测频次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中特征污染物监测时间为连续 7 天,监测 1 小时平均值。

 ③监测单位及时间

 1#和 2#监测时间:2020 年 2 月 16 日~2020 年 2 月 22 日; 1#和 2#监测单位:吉林省赢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3#和 4#监测时间:2019 年 2 月 25 日~2019 年 3 月 3 日和 2019 年 7 月 5 日~7月 11 日。

 ④ 监测及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见表 8。

 12 表 表 8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

 点位 污染物 平均时间 监测浓度 (μm/m 3 )

 最大占浓度标率 (%)

 超标频率 (%)

 达标 情况 1# 苯 1 小时平均值 0.0015L — 0 达标 甲苯 1 小时平均值 0.0015L — 0 达标 二甲苯 1 小时平均值 0.0015L — 0 达标 2# 苯 1 小时平均值 0.0015L — 0 达标 甲苯 1 小时平均值 0.0015L — 0 达标 二甲苯 1 小时平均值 0.0015L — 0 达标 3#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值 230~310 15.5 0 达标 4#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值 340~380 19 0 达标 由统计结果表可以看出:评价区内各监测点各特征监测因子的单项标准指数均小于 1,说明监测期间内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 地表水 环境质量 现状 监测与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规定,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 B,可不开展区域污染源调查,评价范围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环保局(88)环建字第 117 号文中所强调“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因地制宜、重在实用”的精神,本次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中地表水利用现有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中的 1#-3#监测断面监测数据采用 2018 年 1 月编制的《雅达虹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监测数据;4#-5#地表水监测数据引用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松原市宁江区魏氏沙石经销处沙子烘干项目》于 2018年 6 月的监测数据。

 ⑴监测断面的布设 本次评价引用在松花江评价河段的 5 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各断面位置和功能详见下表。

 表 表 9

  松花江吉林江段各监测断面位置和功能表

 序号 监测断面名称 说

  明 1# 现江北净水厂取水口 背景断面(Ⅱ类)

 2# 溪浪河 控制断面(Ⅲ类)

 3# 泔水缸 控制断面(国控)(Ⅳ类)

 4# 新村断面 (Ⅳ类)

 5# 松林断面 (Ⅲ类)

 13 ⑵监测项目 根据松花江吉林江段污染特点,本项目排污特征,选择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因子 pH、COD、BOD 5 、氨氮、石油类,共 5 项。

 ⑶监测单位及时间 1#-3#由吉林省中实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8日至4月9日进行的监测,4#-5#由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进行监测。

 ⑷监测结果 地表水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 表 10

 水质监测结果统计结果表

 单位:mg/L(pH 值无量纲)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1# 现江北净水厂取水口

 2# 溪浪河

 3# 泔水缸

 2017.4.8

 pH 7.11

 6.92

 7.18

 COD <10

 11.7

 <10

 BOD 5

 3.5

 3.6

 3.1

 氨氮 0.539

 0.494

 0.904

 石油类 0.04L

 0.04L

 0.04L

 2017.4.9

 pH 7.14

 6.87

 7.23

 COD <10

 12.3

 <10

 BOD 5

 3.7

 3.5

 3.2

 氨氮 0.531

 0.489

 0.864

 石油类 0.04L

 0.04L

 0.04L

 注:L 表示低于检出限。

 表 表 11

  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 除外) 点位名称 pH COD BOD 5

 氨氮 石油类 4# 7.35 51 6.7 0.176 0.137 5# 7.28 47 6.2 0.160 0.133 ⑸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pH 除外)。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 P i >1 时,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其使用要求。

 水质指数法公式:

 i i iC C I0

 式中:I i ─第 i 污染物的标准指数;

  ─第 i 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l;

  ─第 i 污染物的质量标准浓度, mg/l。

 iCoiC

 14 P pH 计算公式如下:

  (pH j ≤7.0)

 PpHpHpHisu7070..

 (pH j >7.0)

 式中:PpH—pH 的标准指数;

  pH j —pH 的监测值;

  pH sd —标准规定 pH 值的下限;

  pH su —标准规定 pH 值的上限。

 ⑹评价标准 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划分,本项目最终纳污水域为松花江松原江段,中间饮用水一级保护区为Ⅱ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松原松花江大桥至农林屯河段为Ⅲ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农林屯至石桥屯河段为Ⅳ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石桥屯至三岔河之间为Ⅲ类水体。

 ⑺评价结果 地表水评价结果详见下表。

 表 表 12

  地表水评价结果统计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1#现江北净水厂取水口

 2#溪浪河

 3#泔水缸

 pH 0.0625 0.105 0.1025 COD 低于最低标准值 0.6 低于最低标准值 BOD 5

 0.8 0.592 0.525 氨氮 1.07 0.492 0.589 石油类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由上表可知,除背景断面 1#监测断面氨氮略超标外,1#监测断面其他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2#监测断面各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3#监测断面各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根据《松原市水体达标方案(2016-2020)》,背景断面 1#监测断面氨氮略超标原因可能为水体接纳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 。

  sdipHpHpHP0 . 70 . 7

 15 表 表 13

  地表水水质现状评价结果 点位名称 pH COD BOD 5

 氨氮 石油类 4# 0.175 1.7 1.12 0.117 0.352 5# 0.14 2.35 1.55 0.133 3.2 由上表可知,在项目监测期间,监测水体各监测断面除 pH、氨氮外已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Ⅳ类标准要求,表明第二松花江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究其原因,因为城镇污水截流不彻底,部分生活未经处理便汇入区域地表水所致。

 《松原市水体达标方案(2016-2020)》主要方案为陶赖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松原市松花江河道生态整治项目等,预计在 2020 年底前其水质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 声环境质量 现状 监测与评价 ⑴监测点布设 本项目监测点位在评价区域内共布设 4 个噪声监测点位,详见表 14。

 表 表 14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采样点 测点位置 监测目的 1# 项目东侧外 1m 了解拟建项目声环境背景状况 2# 项目南侧外 1m 3# 项目西侧外 1m 4# 项目北侧外 1m ⑵监测方法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监测要求进行监测。

 ⑶监测单位及监测时间 吉林省赢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6 日对上述监测点进行了监测,监测 1 天,分昼、夜 2 次。

 ⑷监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 15。

 表 表 15

 噪声监测结果 [dB (A )]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昼间 夜间 监测值 标准 监测值 标准 1# 2020.2.16 51 65 40 55 2# 52 65 42 55 3# 52 65 41 55

 16 4# 51 65 42 55 从监测结果上看,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4 .地 地 下 水环境质量 现状 监测与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本项目为报告表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故本次不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分析。

 5. 土壤 环境质量 现状 监测与评价

 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数据引用《吉林绿源环保科技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⑴监测点布设 评价范围内土壤类型只有一种,为黑钙土,本项目引用 11 个土壤监测点位。

 17

 表 表 16

 土壤监测点

 样品编号 监测点位 装置埋深m 分别采样位置 m 监测因子 土壤现状 执行标准 1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 分类厂房 1.5 0-0.5、0.5-1.5、1.5-3 柱状样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 1 中 45 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 工业用地 GB36600-2018 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2 废矿物油罐区 2 0-0.5、0.5-1.5、1.5-3(埋深 2m 以下)柱状样 3 废矿物油装置区 1.5 0-0.5、0.5-1.5、1.5-3 柱状样 4 危废焚烧车间 2 0-0.5、0.5-1.5、1.5-3(埋深 2m 以下)柱状样 5 污水处理站 1.5 0-0.5、0.5-1.5、1.5-3 柱状样 6 项目所在地 - 0-0.2 表层样 7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厂区上风向 500m - 0-0.2 表层样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表 1 中 8 项基本项目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 1 中项基本项目第 8 至第 45 项、pH

 农田 基本项目执行GB15618-2018 中表 1 标准 8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厂区下风向 600m - 0-0.2 表层样 9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厂区下风向 860m - 0-0.2 表层样 10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厂区下风向 940m - 0-0.2 表层样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 1 中 45 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

 居住用地 GB36600-2018 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 11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 - 0-0.2 表层样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 1 中 45 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 工业用地 GB36600-2018 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18

 ⑵ 监测时间 1#-10#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和 7 月 9 日进行的监测,11#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进行监测。

 ⑶ 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结果见表 17。

 表 表 17

 土壤监测及评价结果

  单位:mg/kg (pH 无量纲)

 检测日期 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0-0.5m 深度)

 1# 分类厂房 2# 废矿物油罐区 区 3# 废矿物油装置区 4# 危废焚烧车间 5# 污水处理站 站 砷(mg/kg)

 8.55 5.79 6.68 9.69

 4.49

 镉(mg/kg)

 0.04 0.04 0.05 0.05

 0.03

 六价铬(mg/kg)

 2L 2L 2L 2L

 2L

 铜(mg/kg)

 11 10 10 11

 7

 铅(mg/kg)

 10.6 11.5 10.3 17.4

 8.4

 汞(mg/kg)

 0.020 0.026 0.018 0.016

 0.027

 镍(mg/kg)

 10 5L 5L 10

 5L

 四氯化碳(μg/kg)

 1.3L 1.3L 1.3L 1.3L

 1.3L

 氯仿(μg/kg)

 1.1L 1.1L 1.1L 1.1L

 1.1L

 氯甲烷(μg/kg)

 1.0L 1.0L 1.0L 1.0L

 1.0L

 1,1-二氯乙烷(μg/kg)

 1.2L 1.2L 1.2L 1.2L

 1.2L

 1,2-二氯乙烷(μg/kg)

 1.3L 1.3L 1.3L 1.3L

 1.3L

 1,1-二氯乙烯(μg/kg)

 1.0L 1.0L 1.0L 1.0L

 1.0L

 顺-1,2-二氯乙烯(μg/kg)

 1.3L 1.3L 1.3L 1.3L

 1.3L

 反-1,2-二氯乙烯(μg/kg)

 1.4L 1.4L 1.4L 1.4L

 1.4L

 二氯甲烷(μg/kg)

 1.5L 1.5L 1.5L 1.5L

 1.5L

 1,2-二氯丙烷(μg/kg)

 1.1L 1.1L 1.1L 1.1L

 1.1L

 1,1,1,2-四氯乙烷(μg/kg)

 1.2L 1.2L 1.2L 1.2L

 1.2L

 1,1,2,2-四氯乙烷(μg/kg)

 1.2L 1.2L 1.2L 1.2L

 1.2L

 四氯乙烯(μg/kg)

 1.4L 1.4L 1.4L 1.4L

 1.4L

 1,1,1-三氯乙烷(μg/kg)

 1.3L 1.3L 1.3L 1.3L

 1.3L

 1,1,2-三氯乙烷(μg/kg)

 1.2L 1.2L 1.2L 1.2L

 1.2L

 三氯乙烯(μg/kg)

 1.2L 1.2L 1.2L 1.2L

 1.2L

 1,2,3-三氯丙烷1.2L 1.2L 1.2L 1.2L

 1.2L

 19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拟建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依据本项目的环境污染特点,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 表 19

 厂址处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东经 北纬 环境 空气 124.878619 45.191640 雅达红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二类区 东南侧 1270 124.857333 45.197734 两家子村 西南侧 1180 124.859479 45.197734 宁江区人民政府 西北侧 1170 124.870808 45.215587 孙进中等职业技术学院 北侧 1410 124.875314 45.219235 钱搭子屯 北侧 1860 124.885378 45.208592 民主村 东北 1210 噪声 —— —— 厂界外 1m 范围内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类区标准 3 类区 —— —— 控制污染的目标具体为:

 1.控制营运期喷漆废气和焊接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控制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制要求,保护受纳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使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标准,不加重其河流污染程度,保护受纳水体的水质功能。

 3.控制本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保护项目厂界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不造成噪声污染。

 4.对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固废物进行妥善处置,做好固废物临时贮存工作,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0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

 项目所属区域大气属于二类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苯、甲苯和二甲苯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 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中限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详见表 20。

 表 表 2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 μg/m 3

 序号 污染物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二级 1 PM 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2 PM 2.5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3 SO 2

 年平均 60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4 NO 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5 CO 24 小时平均 4 1 小时平均 10 6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1 小时平均 200 7 苯 1 小时平均 110 8 甲苯 1 小时平均 200 9 二甲苯 1 小时平均 200 10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 2000 2.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江北污水处理厂,最终纳污水域为松花江松原江段。

 表 表 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pH 无量纲)

 )

 序号 污染物 Ⅲ类 标准值 Ⅳ类 标准值 Ⅴ类 标准值 标准来源 1 pH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2 COD ≤20 ≤30 ≤40 3 BOD 5

 ≤4 ≤6 ≤10

 21 4 NH 3 -N ≤1.0 ≤4.5 ≤2.0 3. 声环境 本项目厂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详见表 22。

 表 表 22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 (A )

 类别 标准值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3 类区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要求,其中居住用地执行第一类用地标准,工业用地执行第二类用地标准;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的浓度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中的表 1 中“其他”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下表。

 表 表 23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

  单位:mg/kg (pH 无量纲)

 序号 污染物 标准值,mg/kg 标准来源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1 砷(As)

 20 60 2 镉(Cd)

 20 65 3 铬(Cr +6 )

 3.0 5.7 4 铜(Cu)

 2000 18000 5 铅(Pd)

 400 800 6 汞(Hg)

 8 38 7 镍(Ni)

 150 900 8 四氯化碳 0.9 2.8 9 氯仿 0.3 0.9 10 氯甲烷 12 37 11 1,1-二氯乙烷 3 9 12 1,2-二氯乙烷 0.52 5 13 1,1-二氯乙烯 12 66 14 顺-1,2-二氯乙烯 66 596 15 反-1.2-二氯乙烯 10 54 16 二氯甲烷 94 616 17 1,2-二氯丙烷 1 5 18 1,1,1,2-四氯乙烷 2.6 10 19 1,1,2,2-四氯乙烷 1.6 6.8 20 四氯乙烯 11 53

 22 21 1,1,1-三氯乙烷 701 840 22 1,1,2-三氯乙烷 840 2.8 23 三氯乙烯 0.7 2.8 24 1,2,3-三氯丙烷 0.05 0.5 25 氯乙烯 0.12 0.43 26 苯 1 4 27 氯苯 68 270 28 1,2-二氯苯 560 560 29 1,4-二氯苯 5.6 20 30 乙苯 7.2 28 31 苯乙烯 1290 1290 32 甲苯 1200 120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63 570 34 邻二甲苯 222 640 35 硝基苯 34 76 36 苯胺 92 260 37 2-氯酚 250 2256 38 苯并[a]蒽 5.5 15 39 苯并[a]芘 0.55 1.5 40 苯并[b]荧蒽 5.5 15 41 苯并[k]荧蒽 55 151 42 䓛 490 1293 43 二苯并[a、h]蒽 0.55 1.5 44 茚并[1,2,3-cd]芘 5.5 15 45 萘 25 70 46 石油烃 826 4500 47 二噁英 1×10 -5

 4×10 -5

 表 表 24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

  单位:mg/kg (pH 无量纲)

 序号 污染物(其它)

 标准值,mg/kg 标准来源 pH>7.5 1 镉 0.6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表1标准 2 汞 3.4 3 砷 25 4 铅 170 5 铬 250 6 铜 100 7 镍 190 8 锌 300

 23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喷漆废气和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详见下表 25。

 表 表 2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 mg /m 3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1.0 甲苯 40 3.1 2.4 二甲苯 70 1.0 1.2 非甲烷总烃 120 10 4.0 2.废水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有关规定,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详见表 26。

 表 表 26

 污水 综合 排放标准

 单位:mg/L pH BOD 5

 COD 氨氮 SS 6~9 300 500 — 400 3.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如下表。

 表 表 2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 夜间 70 55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区标准,详见表 28。

 表 表 2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 (A )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3 类区

 65 55 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24 (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 2013 年第 36 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修改单。

 总量控制指标 遵照国家环保部有关总量控制的最新精神,将污染物中的氨氮以及大气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也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 COD、氨氮、SO 2 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市政管网进入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排入松花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从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总量中调配,不再另行建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冬季取暖由自建一台电锅炉供给,不产生 SO 2 及 NOx 等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 SO 2 及 NOx 总量控制指标。

 25

 析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原料进厂后,部分原料进行剪裁、冲压等,将原料加工成需要半成品,然后按照需要,进入焊接、喷漆等,将零件进行装配,合格成品成品入库。(本项目所使用的PE 管只是进行装配,不进行加工,无废气产生)。

 施工 期 主要污染工序 1.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由于施工人员主要雇佣当地居民,人数约为 30 人,不在施工场内设置食宿等,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按 0.05m 3 /人·d 计算,排放系数 0.8,则每天产生生活污水 1.2m 3 ,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内;施工废水每天产生 0.5m 3 /d,主要是机械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不外排。

 2. 噪声 工程施工时主要施工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及运输车辆等。主要施工机械的声级值范围见下表。

  原料 毛坯制造 (剪裁、冲压等)

 零件加工 (焊接、喷漆)

 噪声、固体废物 图 图 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产品装配 成品 噪声 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26 表 表 29 主要施工机械声级值范围一览表 距离(m) 设备名称 1 10 20 30 50 100 150 200 挖掘机 90 70 64 60 56 50 46 44 载重机 89 79 63 59 55 49 45 43 推土机 90 70 64 60 56 50 46 44 翻斗机 90 70 64 60 56 50 ?6 44 混凝振捣机 100 80 74 70 66 60 56 54 施工场混响噪声 102 81 75 71 67 61 57 55 3. 废气 ⑴汽车尾气 对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这种污染源较分散且具有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尾气扩散范围不大,其影响是临时的局限性的,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较少,故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期间扬尘拟通过采取合理设置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设立临时仓库,建立临时围挡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等措施来减轻施工扬尘对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

 ⑵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为建筑材料、工程垃圾和运输机械产生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土石方、车辆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将产生扬尘。出入工地的施工机械的车轮轮胎和履带将工地上的泥土粘带到沿途道路上,经来往车辆碾压形成灰尘,雨天造成泥泞、晴天扬尘。施工期扬尘污染造成大气中 TSP 值增高,根据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影响起尘量的因素包括:基础开挖起尘量、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泥砂量、材料搬运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

 4. 固体废弃物 ⑴生活垃圾 施工期高峰施工人数约 30 人,日产生活垃圾按 0.25kg/(人.d)计算,工期约 120天,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9t,统一收集后,运送至村内生活垃圾点。

 ⑵建筑垃圾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开挖土地产生的土方、建材耗损产生

 27 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类比同地区建筑过程建筑垃圾产生量,本项目产生建筑垃圾约 1.0t。根据建筑垃圾的不同,如钢筋、废金属、塑料、包装材料等进行回收,可运到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置;其它建筑垃圾包括石块、水泥块、砖块等,用于厂区场地平整。

 5. 生态环境 在整个施工期间,虽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但整个施工周期持续时间短,占地面积小,所造成的水土流失较小。整个施工过程中无需外运建筑用土,弃土自用回填,取弃土基本平衡。

 营运期 主要污染工序 1. 废气 ⑴喷漆废气 本项目设有 1 个密闭喷漆房,喷漆时间约为 2400h/a,风机风量按 5000m 3 /h 计,喷漆房产生的废气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喷漆过程中固体份附着率以 60%计,则喷漆过程有 40%的固体分散形成漆雾,根据油漆物料使用量,油漆中固体组分 0.5t,故漆雾产生量为 0.2t/a,产生速率约为0.083kg/h,产生浓度约为 25mg/m 3 。

 喷漆过程中,油漆中的溶剂、助溶剂以及稀释剂全部挥发,挥发的气体有甲苯、二甲苯和其他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由油漆、稀释剂使用量及其成分配比可知,喷漆房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分别为:0.45t/a、0.1t/a、0.95t/a,喷漆时间约为 2400h/a,则产生速率分别为:0.19kg/h、0.042kg/h、0.4kg/h,风机风量按5000m 3 /h 计,则产生浓度分别为:38mg/m 3 、8.4mg/m 3 、80mg/m 3 。

 ⑵焊接烟尘 焊接是生产过程中的一道重要工序。在焊接过程中,由于高温、电离的作用,使焊丝、被焊件材料与空气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主要是药皮、保护气体、焊芯和空气中的水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焊接烟雾,同时伴有电弧光、电磁场等有害因素,影响人体健康。

 焊接烟雾中的烟尘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物质,已在烟尘中发现的元素多达 20 种以上,其中含量最多的是 Fe、Ca、Na 等,其次是 Si、Al、Mn、Ti、Cu 等。焊接烟尘中的主要有害物质为 Fe 2 O 3 、SiO 2 、MnO、HF 等,其中含量最多的为 Fe 2 O 3 ,一般占烟尘总量的 35.56%,其次是 SiO 2 ,其含量占 10~20%,MnO 占 5~20%左右。焊接

 28 烟尘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成分主要为 CO、CO 2 、O 3 、NOx、CH 4 等,其中以 CO 所占的比例最大。焊接烟尘气体成份复杂,较难定量化。

 本项目采用电焊机,焊条和焊丝使用量约为 4t/a,根据《化工安全与环境》2006年第 2 期《焊接车间环境污染及控制技术进展》中对焊接车间环境污染的介绍中的数据,焊接烟尘发尘量为 10g/kg,故产生焊接烟尘约为 0.04t/a,年工作时数为 1600h/a,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风量约为 2000m 3 /h,则产生速率为 0.025kg/h,产生浓度为12.5mg/m 3 。

 2. 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 80%计,则排放量约为 1.4m 3 /d(420m 3 /a)。

 表 表 30

 废水污染产生放情况

 排放源 产生量 m 3 /a 污染物产生浓度(mg/L)

 污染物产生量(t/a)

 COD BOD 5

 SS 氨氮 COD BOD 5

 SS 氨氮 生活污水 420 300 150 160 30 0.13 0.063 0.067 0.013 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浓度,经市政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 1 级 A 标准后排入松花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其噪声声级约为 75~9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密闭厂房,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维护,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后,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余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和废切削液。其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活性炭和废切削液为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废过滤棉废物代码为HW12,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活性炭废物代码为 HW49,废切削废物代码为 HW08。

 本项目职工3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产生量约17.5kg/d (5.25t/a),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余料产生量约为 10t/a,统一收集外售;

 29 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1.6t/a,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 0.28t/a,废切削液产生量约为 0.4t/a,废油漆桶和废溶剂桶产生量约为 0.2t/a,统一收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0

 况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 浓度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 浓度及排放量 COD BOD 5 SS 氨氮 300mg/L,0.13t/a 150mg/L,0.063t/a 160mg/L,0.067t/a 30mg/L,0.013t/a 300mg/L,0.13t/a 150mg/L,0.063t/a 160mg/L,0.067t/a 30mg/L,0.013t/a 废气 喷漆 废气 漆雾 甲苯 二甲苯 非甲烷总烃 16.6mg/m 3 ,0.2t/a 38mg/m 3 ,0.45t/a 8.4mg/m 3 ,0.1t/a 80mg/m 3 ,0.95t/a 1.66mg/m 3 ,0.02t/a 7.6mg/m 3 ,0.09t/a 1.66mg/m 3 ,0.02t/a 15.8mg/m 3 ,0.19t/a 焊接 烟尘 12.5mg/m 3 ,0.04t/a 0.13mg/m 3 ,0.0004t/a 固体 废物 职工 生活垃圾 5.25t/a 0 生产 边角余料 10t/a 0 废活性炭 1.6t/a 0 废过滤棉 0.28t/a 0 废切削液 0.4t/a 0 废油漆桶和废溶剂桶 0.2t/a 0 噪声 生产 设备噪声 75~95dB(A) 55~65dB(A) 主要生态影响:

 在整个施工期间,虽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但整个施工周期持续时间短,占地面积小,所造成的水土流失较小。整个施工过程中无需外运建筑用土,弃土自用回填,取弃土基本平衡,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1

 析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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