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
平顶山市 烟草专卖局
准予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
平烟许[2011 ]新准第 01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局提出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书面申请,本局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单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的条件,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之规定,决定准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并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平顶山市烟草专卖局(盖章)
年
月
日
平顶山市 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 张三 送达人 辛红
张如 送达地点 许可证经营地址
送达日期 2011年7月20日 送 达 方 式 ∨ 直接送达 □邮寄送达,邮寄回执单编号:
□留置送达,事由: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送 达 内 容 送达材料名称、编号 平顶山市烟草专卖局准予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
平烟许[2010 ]新准第 01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正本 编号XXXXXX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副本 编号XXXXXX / 领取人签收:
张三(亲签)
2010年7月20日
证明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备注 / 平顶山市 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申请表 名称(字号)
照片
(一寸免冠)
与住所相独立的 经营场所地址 营业地址 平顶山市…. 仓储地址 平顶山市…. 经济类型 □国有
□集体
□股份制(合作)
∨ 个体
□合伙 □个人独资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 工商营业执照
或工商部门准予 营业材料名称
号码 / 有效 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经营范围 卷烟、雪茄烟 经营方式 零售 营业场所面积
营业场地权属 □自有 ∨ 租赁 租赁 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特殊群体 □残疾人
□五保户
□退伍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军烈属
□特困户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其它情况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375-5929600 经营业态 □商场
□超市
□便利店
□食杂店 ∨ 烟酒商店
□娱乐服务类
□其它 申请人 本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以及有关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果申请过程中存在虚假、欺骗等行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签字(盖章):张三 2011 年 1 月 1 日 所属 法人 单位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提供材料:
平顶山市 烟草专卖局 单 证 据 复 制 ( 提 取 )
单
(证据粘贴处)
由张三在 身份证 复印件上签:“与原件一致”字样、姓名、日期。
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金证明(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照片一张(一寸)
(四)工商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房产合法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注:上述 6 项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需用 A4 纸)
说明事项:
此身份证复印件是由申请人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
提取人( 签名或盖章) 辛红
张如
(印章)
年
月
日
提供材料:
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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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张三在复印件上签:“与原件一致”字样、姓名、日期。
与原件核对无误
辛红
张如 年
月
日
提供材料:
房产证(复印件,用 4 A4 纸复印)
由张三在复印件上签:“与原件一致”字样、姓名、日期。
与原件核对无误
辛红
张如 年
月
日
房产合法证明可提供下列材料:
(1)如果经营场所是自己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申办人姓名和房产证上姓名要是同一人,如果房产证是家里其他人的姓名,需另外提供关系证明)
(2)如果经营场所是租赁别人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出租方所属上级单位、村委会、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房产证明(格式如下)
证
明
我村(街道、单位)村民(居民、职工)***,位于*****经营门市的房产权归***所有,此房未办理房产证明。
***村委会(街道、单位)
(盖公章)
****年**月**日 注:该证明需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要原件。
(由张三在原件签:姓名、日期)
提供材料:
《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 A4 纸复印)
由张三在复印件上签:“与原件一致”字样、姓名、日期。
与原件核对无误
辛红
张如 年
月
日
工商证可提供下列材 料:(其中任意一项)
(1)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材料:
平阳市 烟草专卖局
单 证 据 复 制 ( 提 取 )
单
(证据粘贴处)
有效资金证明复印件(银行存款册)
由张三在复印件上签:“与原件一致”字样、姓名、日期。
资金证明:任何银行的存折复印件或银行交易票据原件,农村客户资金不得低于3000元,市区客户资金不得低于5000元。
说明事项:
此银行存款册复印件是由申请人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
提取人( 签名或盖章) 辛红
张如 (印章)
年
月
日
平顶山市 烟草专卖局
收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申请材料回执
: 今收到你(单位)办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的申请材料,共
份(张)(以打“√”为准):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申请表 1 份 ∨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看后返还)及复印件 1 份 ∨ 房屋合法使用权的证明原件(看后返还)及复印件 1 份(房产证或合法证明)
∨ 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 申请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 1 张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看后返还)及复印件 1 份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看后返还)及复印件 1 份 □《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看后返还)及复印件 1 份 ∨ 《开业申请登记表》原件(看后返还)及复印件 1 份 ∨ 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原件(看后返还)及复印件 1 份 □_
/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平顶山市烟草专卖局(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
、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平顶山市 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申请受理通知书
平
烟许 [
2010
] 新受第
01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局提出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书面申请,经审查,认为你(单位)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法定形式,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决定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平顶山市烟草专卖局(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北 西 南 东
2010
年
7
月
1
日 (如 7 月 1 日一次性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受理日期为 7 月 1 日;如经补正后提交全部材料的受理日期为 7 月 5 日)
送达人:
辛红
、
张如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张三
__
签收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如经补正后提交全部材料的受理日期为 7 月 5 日,签收日期也为 7 月 5 日)
平顶山市 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实地核查表
名称字号:
张三烟酒副食商店
所属管理所:第一专管所
实 地 勘 查 事 项 经营场所面积 (平方米)
20 其中营业 :15 平方米 对面距离 50 米 其中仓储 :5 平方米 零售商户距离(左)
50 米 零售商户距离(右)
50 米 方 位 图
红
经营场所
旗
解放路
路
平 面 图
仓储地
5 平方米
15 平方米 (减去仓储面积)
经营场所大门
柜
台
X 米 X 米 X
米 X
米
核 查 情 况 是否符合合理布局要求
∨ 是 □否 经营场所与住所是否相独立 ∨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或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
□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条第
项。
∨ 无
申请人确认(签字):张 三 2010 年 7 月 4 日
核查意见:
承办人于2010年7月1日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我们于7月4日对申请人经营的门市及经营条件进行审查,申请人符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三项。
核查人签字:
贺静 、 王国峰
2010 年 7 月 4 日
平顶山市 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审批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正本复印件(用 4 A4 纸复印)
申请受理编号 平烟许 [
2010
] 新受第
01 号
名称(字号) 张三烟酒副食商店
经营场所地址 营业 场所 平顶山市解放路 3 号 是否与 住所独立 ∨ 是
□否 仓储 场所 平顶山市解放路 3 号 经济类型 □国有
□集体
□股份制(合作)
∨ 个体
□合伙 □个人独资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 经营范围 卷烟、雪茄烟 经营资金 20110 元 营业面积
15 平方米 营业场所权属 □自有 ∨ 租赁 租赁 期限 2010 年 6 月 1 日起 2011 年 6 月 1 日止 经营者、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身份证号码 410503197206260029 现 住 址 平阳市大院街 15 号
特殊群体 □残疾人
□五保户
□退伍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军烈属
□特困户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其它情况 联 系 人 张三 联系电话 0372-5929600 经营业态 □商场
□超市
□便利店
□食杂店 ∨ 烟酒商店
□娱乐服务类
□其它 经办人 审查意见 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建议准予行政许可。
辛红
张如
2010 年
7
月 15
日
专卖部门 审核意见 同意经办人意见,呈王局长审批。
同意专卖科意见,呈局长审批。
李志杰
王登峰
2010 年 7
月 16
日
2010 年 7
月 16
日
负责人 审批意见 同
意
刘国栋 2010 年 7 月 17 日
说明:许可证的有效期按下列条件中的最短时间确定:
1、国家局统一规定发证的有效期时间; 2、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 ? ); 3、房屋租赁的有效期。
平顶山市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 张三 送达人 辛红
张如 送达地点 平阳市烟草专卖局行政许可受理大厅 送达日期 2010年7月27日 送 达 方 式 ∨ 直接送达 □邮寄送达,邮寄回执单编号:
□留置送达,事由: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送 达 内 容 送达材料名称、编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正本 编号XXXXXX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副本 编号XXXXXX / / 领取人签收:
张三(亲签)
2010年7月27日 证明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备注 /
卷 内 备 考 表
本卷情况说明 本卷材料齐全
0 2010 年 年 7 7 月 月 9 19 日 作出行政许可后, , 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取得营业执照并 于 0 2010 年 7 7 月 6 26 日 提供的材料, , 经办人员将 营业执照复印件)
存档(不是卷)
:
:
营业执照复印件(用 4 A4 纸复印)
由张三在复印件上签:“与原件一致”字样、姓名、日期。
与原件核对无误
辛红
张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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