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子项目2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网址:
sdf.lkj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0- - 079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0 2020 年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子项目 2 2 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20 年 6 月 28 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二、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三、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 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五、 加★号的条款 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 必须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 (总所)
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
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十、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0 2020 年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子项目 2 2 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CZ2020- - 0794) )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2020 年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子项目2 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设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20-079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2020 年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子项目 2 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4816202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4816202 元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2020 年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子项目 2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设备更新采购。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三)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请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445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
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sdf.lkjgzggzy.cn)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告之时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 23:59 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告之时起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9:15。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0 日 9:15。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 年 7 月 20 日 9:15-2020 年 7 月 20 日 10:15。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6 月 28 日至 2020 年 7 月 3 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 12 号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实训中心
联 系 人:刘清俊 联系电话:(020)8409282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 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转“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 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 高强,联系电话:(020)28866112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 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 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
名词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 购 平 台 ( http://gzg2b.gzfinance.gov.cn )
和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sdf.lkjgzggzy.cn)。
二、
一般要求
(一)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投标总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购额≤100 万元 1.2% 1.2% 0.8% 100 万元<采购额≤500 万元 0.88% 0.64% 0.56% 500 万元<采购额≤1000 万元 0.64% 0.36% 0.44% 1000 万元<采购额≤5000 万元 0.4% 0.2% 0.28% 5000 万元<采购额≤1 亿元 0.2% 0.08% 0.16% 1 亿元<采购额≤5 亿元 0.04% 0.04% 0.04% 5 亿元<采购额≤10 亿元 0.028% 0.028% 0.028% 10 亿元<采购额≤50 亿元 0.0064% 0.0064% 0.0064% 50 亿元<采购额≤100 亿元 0.0048% 0.0048% 0.0048% 采购额>100 亿元 0.0032% 0.0032% 0.0032%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中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中标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 3 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sdf.lkj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八)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九)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三、
质疑
(一)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五)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七)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模板)请自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八)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四、
投标要求
(一)
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0.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1. ★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投标人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
效投标处理。
(二)
投标文件的 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投标登记。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
投 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六)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 需求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投标人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df.lkj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 2 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 2019 年 6 月 1 日)。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需填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作为价格评审中价格扣除的依据(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df.lkj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 2 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 2019 年 6 月 1 日)。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填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作为价格评
审中价格扣除的依据(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df.lkjccgp.gov.cn)。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 86 寸交互智能平板一体机(含内置 PC)、65 寸终端教学大屏、智慧教室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图形工作站、LED 显示屏、48 口接入交换机、24 口接入交换机、电梯实训专用工作站 在供货时(中标后签定合同前)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确认函。
★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统一管理的便利性,86 寸交互智能平板一体机(含内置PC)、班级优化大师、86 英寸记忆黑板、移动授课终端、无线传屏器必须为同一品牌;智慧门禁管理系统软件、IP 对讲终端、IP 对讲管理终端、智慧教室能耗管理系统、智慧教室设备运维管理系统、视频动态拉推流智能终端必须为同一品牌;图形工作站、电梯实训专用工作站必须为同一品牌。
一、项目概述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2020 年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子项目 2 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2、 项目预算:人民币 481.6202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2 481.6202 万元
3、 交付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安全配送到指定的地点。
项目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先进的网络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音视频技术和教育管理理念,并根据学校三年规划的建设内容,分步骤地建设和完善规划 2020 年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通过信息化教学设备和配套软件的建设,提高学校技能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范围,扩大和完善网上教学信息服务体系,减少学员学习成本,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服务智能化体系,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紧跟信息化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以此提高教学质量和各类信息利用率,提高全校教职工满意度。
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二、项目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描述
1 2020 年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子项目 2 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设备更新采购 1、智慧课室建设 2、智慧实训室建设 3、建筑专业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改造 4、教学场室电脑设备更新建设 2.1 主要建设内容 2.1.1 智慧课室建设
通过对学校现有智慧课室的改造,搭建智慧教学系统,从而使课室更加适应教学模式的改变、智慧课室建设的终极目标。通过录播设备在前端采集视音频,制作优质的教学视频资源;提供多屏互动技术,可以将手机、平板、电脑等屏幕内容实时投射到教学大屏中展示,支持通过手机移动终端遥控教学屏幕;实现在课堂上,教师、学生可以通过手机互动反馈,包括签到、投票、展示、问答、抽取、推送/阅读资料等活动,所有数据都能即时呈现和自动记录。2020 年将在 2019 年建设了一半课室的基础上,完成剩余的 34 间智慧课室的改造。
2.1.2 智慧实训室建设 智慧实训室的建设,拟通过对校内安装的电教设备进行物联,实现对校内所有设备强弱电的云端智慧化管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电源的开/闭、运行情况,并实时反馈电源各端口的电流、电压、功率、温度、能耗等信息。通过可视化操作界面,PC、平板或手机登陆系统,便可对自己需要的信息进行检索,并根据需要远程管控设备。一改传统需要管理者亲临课室现场对强电执行管控的现状,实现智能门禁控制,提升管理者的工作效率,减轻管理者的工作负担,2020 年建设 23 间智慧实训室。
2.1.3 建筑专业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改造 为了满足教师和学生学习建筑和装修专业学习专业知识,并实现校企合作。建设建筑专业信息化教学场室,满足教师与学生参与国家、省、市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的需要。根据比赛和实际要求,更新现有专业化教学场室设备。学以致用一直是教育上的一大难事,因为很多时候学完理论没有实训室的磨炼,没办法将理论知识转化为真正的生产力,因而建筑专业信息化教学场室建设与改造也就应运而生,顺应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需求,学校也
将培养更加具有实践能力的高质量人才。对建筑专业的一间实训室进行建设,配置图形工作站及智慧教学软件。
2.1.4 教学场室电脑设备更新建设 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提高考证率和实训效果,按课室情况和学生人数更新现有专业化教学场室设备。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的配合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一环,因为很多时候学完理论没有实训室的磨炼,没办法将理论知识转化为真正的生产力,因而教学场室电脑设备更新也就应运而生,顺应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需求,学校也将培养更加具有实践能力的高质量人才。本期项目将对电梯考证实训(1)室、电梯考证实训(2)室、电梯拖动控制系统(1)实训室共三间教学场室电脑进行更新,以满足学生考证和教学需求。
2.2 需求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智慧课室建设 一
智慧课室系统
1 86寸交互智能平板一体机(含内置PC)
一、显示及功能:
1.整机屏幕采用 86 英寸 UHD 超高清 LED 液晶屏,显示比例 16:9,具备防眩光效果。
2.屏幕图像分辨率达 3840*2160。屏幕显示灰度分辨等级达到 128灰阶以上。(须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国家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
3.整机具有减滤蓝光功能,可通过前置物理功能按键一键启用减滤蓝光模式。为了方便老师操作,且不占据空间内存,该功能通过物理按键形式实现。
4. 内置无线传屏接收器,无需外接接收部件,无线传屏发射器与整机匹配后即可实现传屏功能。(提供国家级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 USB 有线传屏显示:设备支持通过一根 USB 线可实现外部电脑与交互智能平板之间高清视频信号、音频信号以及触摸信号的实时传输,采用 USB 端口进行传输,可兼容市面上具备通用 USB 端子的各类电脑,避免为满足多种电脑的音视频接口带来的复杂布线困扰。
6.dbx-tv 音效:支持用户在菜单中开启/关闭 dbx-tv 中总恒音、总绚音、总环音的功能。(须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国家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
7. 整机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摄像头,支持二维码扫码识别,可拍摄不低于 500 万像素的照片。(须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国家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
8.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无需外接线材连接,无任何可见外接线材及34 套
拼接痕迹,以确保音视频传输稳定且不占用整机设备端口。
9. 设备支持通过前置物理按键一键启动录屏功能,可将屏幕中显示的课件、音频内容与老师人声同时录制。
10.无 PC 状态下,嵌入式系统内置互动白板支持十笔书写及手掌擦除(手掌擦除面积根据手掌与屏幕的接触面大小自动调整),白板书写内容可导出 PDF、IWB、SVG 等格式。支持单点书写和多点书写的切换。支持 10 种以上平面图形工具,支持 8 种以上立体图形工具。
11. 整机支持任意通道画面放大功能,可在整机任意通道下将画面冻结并双击画面任一部分进行放大,放大后的屏幕画面可进行任意拖拽。
12. 智能电子产品一键式设计:同一物理按键完成 Android 系统和Windows 系统的节能熄屏操作,通过轻按按键实现节能熄屏/唤醒,长按按键实现关机。关机状态下轻按电源按键即可实现开机。
13. 整机支持开机画面自定义,方便设置特定的开机欢迎辞;支持屏幕密码锁功能,可锁定屏幕、按键及遥控器。
14. 外接电脑连接整机且触摸信号联通时,外接电脑可直接读取整机前置 USB 接口的移动存储设备数据,连接整机前置 USB 接口的翻页笔和无线键鼠可直接使用于外接电脑。(须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国家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
15. 具备智能手势识别功能,系统在任意信号源通道下可智能识别上、下、左、右方向的手势滑动并调用响应功能,支持将手势滑动方向自定义设置为快速返回、截图、冻结屏幕。(须提供具有 CNAS认证的国家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
16. 内置触摸中控菜单,将信号源通道切换、亮度和对比度调节、
声音和图像调节等整合到同一菜单下,无须实体按键,在任意显示通道下均可通过手势在屏幕上调取该触摸菜单。
17. 支持课件云存储、课件云同步、云课件分组管理、支持点对点分享云课件。
二、设备可靠性:
18. 整机符合浪涌(冲击)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抗扰度等要求,确保整机使用安全。机身具备防盐雾锈蚀特性,且满足GB4943.1-2011 标准中的防火要求。
19. 整机经过产品可靠性检验,MTBF 大于 80000 小时。
20. 整机在 0℃—40℃环境下可正常工作,在-20℃—60℃的环境下可正常贮存且贮存后功能无损。
21. 整机内置专业硬件自检维护工具(不接受第三方工具),支持对触摸框、PC 模块、光感系统等模块进行检测,针对不同模块给出问题原因提示,可对嵌入式系统运行内存、垃圾文件进行清理。支持直接扫描系统提供的二维码进行在线客服问题报修。(须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国家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
22. 整机端内置双频 2.4G WiFi 网卡,支持 IEEE 802.11b/g/n 标准 23. 整机端内置有线网卡:10M/100M/1000M 24. 屏幕采用防眩光玻璃,硬度达莫式七级,厚度 4mm。
三、接口要求:
25. 输入接口:具备≧1 路 VGA;≧1 路 Audio;≧1 路 AV;≧1 路YPbPr;≧2 路 HDMI2.0;≧1 路 Android USB;≧1 路 RS232;≧1路 RJ45;≧1 路 RF 信号输入接口。(须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国家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
26. 输出接口:具备≧1 路耳机、≧1 路同轴输出、≧1 路 Touch USB out 输出接口。
27. 整机具备 HDMI out 输出端口,可将整机全通道批注书写内容与显示内容合成输出至其它显示设备,也可将整机安卓通道下的视频音频输出到外部显示设备。
28. 整机具备不少于3路前置双系统USB3.0接口,双系统USB3.0接口,双系统 USB3.0 接口支持 Android 系统、Windows 系统读取外接移动存储设备,即插即用无需区分接口对应系统。
四、电脑配置; 29. 主板采用相当于 H310 芯片组,搭载相当于 Intel 8 代酷睿系列 i5 CPU. 30. 内存:8GB DDR4 笔记本内存或以上配置。
31. 硬盘:256 GB 或以上 SSD 固态硬盘 32. ★采用抽拉内置式模块化电脑,抽拉内置式,PC 模块可插入整机,可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采用 120pin 或以上接口。
33. 具有独立非外扩展的电脑USB接口:电脑上至少具备4个USB3.0 TypeA 接口,1 个 USB TypeC 接口(支持 Type C 接口的 U 盘插入使用)。
2 交互智能平板一体机配套教学一、资源存储 1. 互动课件与多媒体素材的云空间相互独立,互不干扰;教师可新建课件组或素材文件夹对教学资源进行个性化的分类与标记,便于管理;多媒体素材库内的素材可随时插入互动课件,互动课件内的多媒体素材可在课件内直接上传至多媒体素材存储空间,便于教师调用、采集教学素材。
2. 互动课件内容的编辑修改无需人为保存即可自动同步至云空间,可根据教师需要调整云空间自动同步的时间间隔,避免教学资源的损坏、遗失。
3. 教师可在移动平台选择是否接收获取的分享课件,接收后课件储存至个人云空间,可在移动平台的互动课件列表预览。
4. 教学【系统/软件/平台】支持 PPT 的原生解析,教师可将 pptx课件转化为互动教学课件,支持单份导入和批量文件夹导入两种格34 套
软件
式,保留 pptx 原文件中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对象及动画的可编辑性,并可为课件增加互动教学元素。
5. 云空间支持上传互动教学课件与多媒体教学素材云端储存,多媒体素材兼容以下格式:mp3\wav\wma\ogg\aac\mp4\rmvb\wmv\avi\rm\3gp\mkv\flv\mov\png\bmp\jpg\jpeg\gif\svg\swf\ppt\pptx 6. 编辑多份互动课件时,教师可一键将所有处于编辑状态的课件同步到互动课件云空间。
7. 具备图形自由创作工具,教师可自由绘制复杂的任意多边图形及曲边图形;教师自主创作的图形可存储至个人云空间便于后续使用。
8. 支持对任意课件元素自定义路径动画,可自由绘制动画移动轨迹使课件元素沿轨迹路径进行移动。
9. 支持对音频、视频文件进行关键帧标记,可在音、视频进度条任意位置自由设置关键帧播放节点,便于快速定位讲解关键教学内容。
10. 具备交互表格功能,课件可自由插入表格,预置不少于 5 种表格样式,支持边框、底纹设置,自由合并单元格;表格支持自由输入文本,且根据文本内容可一键自动调整行列宽高;表格通过表格首行首列交接处的按键可一键精准增加行列;具备遮罩功能,表格中任一单元格可添加遮罩掩盖单元格内容,授课模式点击即可取消遮罩,便于教师交互式教学 11. 全文快速搜索:支持在课件中通过快捷键(Ctrl+F)调用搜索控件,输入文本即可查找课件内文本框、形状、表格中对应的文本匹配项。
12. 提供至少 30 种应用于文本、形状、图片等课件元素的触发动画,可对动画的设置触发条件、动画声效、动画时长、动画延迟和动画方向进行自定义设置。
13. 可一键为课件文本、图片、形状等对象添加蒙层将其隐藏,授
课模式下可擦除蒙层展现隐藏内容,丰富课件互动展示效果。
14. 支持将音频文件嵌入课件,提供单次播放、循环播放、跨页面播放和自动播放等播放模式。跨页面播放可设置音频进行部分页面播放和全页面播放。
15. 提供页面备注功能,可一键展开/隐藏备注。方便教师备课过程中记录教学研究思路用于教学反思。
16. 备课模式下界面工具菜单支持自定义设置,教师可增减符合自身备课习惯的学科工具,自设工具菜单与教师云空间账号绑定,在任意终端登录教师账号备课自动同步备课工具菜单。
17. 互动分类游戏:支持创建互动分类游戏,可自定义不同类别及相对应对象,将不同对象拖拽到对应类别容器中系统自动辨识分类,分类正误均有相应提示;竞争模式下可记录不同操作者的动作和用时并自动排名。类别和对象的样式、数量均支持自定义修改。系统需提供不少于 10 种游戏模板,直接选择并输入相应内容即可轻松生成互动分类游戏,提升课堂趣味性。
18. 智能选词填空:支持创建智能选词填空游戏,填空选项支持并列选项,并列选项支持答案互换,教师可随意编辑填空题题干以及相应的答案选项,将选项拖到对应题干空白处,系统自动判断答案正误,系统需提供不少于 10 种游戏模板,且模板样式支持自定义修改。
19. 分组竞争游戏:支持创建分组竞争游戏,教师可设置正确项/干扰项,让两组学生开展竞争游戏。提供不少于 3 种难度、10 种游戏模版供选择,且模版样式支持自定义修改。支持记录和展示学生作答结果,便于课堂知识点对比讲解。
20. 学科思维导图:内嵌学科思维导图功能,提供思维导图、鱼骨图及组织结构图编辑功能,并且可以插入多媒体文件,提供不少于5 种预设模板,可自由增删或拖拽编辑知识节点,并支持在节点上插入图片、音频、视频、网页链接、课件页面等教学知识内容,便于建构知识结构;学科思维导图知识点可逐级、逐个展开,导图工
具具备归纳总结功能,可将相邻知识节点一键快速归纳,并添加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辅助讲解,进行知识点关联发散。思维导图支持自定义连接线、节点样式。
21.提供覆盖初中、高中的古诗词、古文教学资源:包含原文、翻译、背景介绍、作者介绍、朗诵音频。内嵌诗词百科链接,一键跳转展示诗词及作者详细背景介绍;全部古诗词资源按照年级学段、朝代、诗人进行精细分类,教师仅需点击分类关键词即可快速跳转至对应诗词资源,无需输入诗词名称即可快速检索,支持教师直接搜索诗词、古文名称或作者名称进行查找;支持教师自由添加古诗词教学资源,教师可使用模板三步创建古诗词内容和翻译自主创建的古诗词,并自动保存至云端供教学复用。备课时可对原文进行注释、标重点等操作;提供原文朗读音频,全部诗词、古文均配备专业朗读配音,朗读音频支持关键帧打点标记。
22. 支持复杂数学公式输入:支持中英文、数学公式的编辑输入,可快速输入方程组、脱式运算,提供不少于 70 个数学符号及模板;预置不少于 40 个常用数学公式,无需编辑一键插入,输入内容可用不同颜色标记及重复编辑。
23. 支持数学函数图像绘制:可快速生成包含一次函数一次函数、二次函数、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三角函数等图像,也可自定义输入函数表达式生成图像;在同一坐标轴上支持同时绘制 6个及以上函数表达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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